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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部分

宋律師繼續陳詞:“根據證人姜錦禹的證詞可以推斷,當時死者姜民昌並沒有失去意識,地上的出血量也不多,而且法醫的屍檢報告顯示,死者姜民昌的致命傷是顱骨凹陷性骨折,並非我當事人正當防衛的這一刀。”

法官點頭,問:“公訴方檢察官,有沒有異議?”

林檢察官搖頭,不反對二號被告姜九笙的律師陳詞。

宋律師繼續:“法官大人,請傳召我方證人陳杰。”

書記員傳了陳杰上庭,陳杰坐在證人席上,穿一身囚服,理了平頭,看上去很精神。

宋律師問:“陳杰,請問你和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

陳杰回答:“我是這個案子八年前一審的嫌疑犯,已服刑了八年,也是這個案子的目擊證人。”

“能具體說一下當年你所看到的嗎?”

陳杰抬頭,看著法官說:“我當時在溫家行竊完,從後花園離開,看到花房裡有人在哭,就走過去看,見一個女孩蹲在地上,男孩拿著刀,擦乾淨後男孩才帶女孩離開。”

宋律師待他說完,又問:“證人,請問你還認得那個女孩嗎?她在不在庭上?”

陳杰環顧了一圈,指向姜九笙,說:“是被告姜九笙。”

“確定嗎?”

“確定。”陳杰補充,“因為當時印象深刻,所以記得很清楚。”

宋律師又接著問:“再請問證人,當時我的當事人和她的同伴在花房裡待了多久,你親眼看到他們離開了嗎?”

陳杰回憶了片刻,語氣肯定地說:“我站在外面看了不到三分鐘,親眼看到他們離開花房,然後我才走了。”

“好的,謝謝證人的證詞。”宋律師問完,面向法官,“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根據證人陳杰的證詞,當時我的當事人在正當防衛之後,她的同伴就找過來了,當年的兩個孩子都未滿十八歲,心智並未足夠成熟與理智,尤其是我的當事人,在失去了母親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