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都來問道:“你莫不有甚好相識書信與管營麼?”武松道:“並不曾有。”眾囚徒道:“若沒時,寄下這頓棒,不是好意,晚間必然來結果你。”武松道:“他還是怎地來結果我?”眾囚徒道:“他到晚把兩碗幹黃倉米飯,和些臭鯗魚來與你吃了,趁飽帶你去土牢裡去,把索子捆翻,著一床藁薦捲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這個喚做盆吊。”武松道:“再有怎地安排我?”眾人道:“再有一樣,也是把你來捆了,卻把一個布袋,盛一袋黃沙,將來壓在你身上,也不消一個更次便是死的。這個喚土布袋壓殺。”武松又問道:“還有甚麼法度害我?”眾人道:“只是這兩件怕人些,其餘的也不打緊。”
難友們是好意,這樣的事情在牢城裡是經常出現的。根據宋朝《洗冤集錄?條令》裡反映的有關法律制度,當時的屍檢制度已經很嚴密:
一切在押的嫌疑人和在押、在遣送途中的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或者是經過了官府傳訊、責打後在十日內發生死亡的,都必須經過官府重複兩次的檢驗才允許埋葬。親屬在外地的要通知認領,無人領屍的官府代為埋葬。'1'
武松就屬於在押的罪犯。如果是像那些囚徒們所說的,那他的生命就被輕易地處決了。但是,在宋代這樣的事情是要追究責任的。像滄州牢城對付林沖,江州牢城裡戴宗對宋江的說辭,以及薛霸、董超在押送過程中對林沖、盧俊義的謀害等。這些事實都可以說明當時法律體制的黑暗。這些官府裡的差人利用立法的漏洞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宋代有著很嚴格的規定。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普遍存在。而真正允許死者親屬申請“免檢”,將屍體抬回去安葬的情況發生在明代。這正是小說產生的時代。這一允許為那些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因為免檢,所以官府就可以不負責任。只要不是頭破血流的加害,就可以聲稱在押人員是生病而死。官府還出示“因病氣絕”的單據。死者的親屬沒有一定的實力是無法從官府討得公道的。囚徒們給武松講述的“盆吊”和“土布袋壓殺”都是不流血的謀害方式。這很符合明代監獄裡不法之徒對在押人員的非法處理思路。這說明小說描寫的黑暗社會,很多素材來源於明代。明代像類似的事情的確很多,如紀綱對解縉的處理,將他灌醉後,拉到雪地裡活活凍死。還有魏忠賢對東林黨“六君子”的處理,將他們活活打死,然後對外聲稱是“因病氣絕”。
武松:陰冷的復仇者(6)
快活林幫拳
出於囚徒們所料的是,管營不但沒有暗害武松,還對他非常好,每天好酒好肉地招待他。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好——原來管營希望武松幫他奪回快活林。因為武松是打虎英雄,本事高強。於是施恩便對武松百般的好,期待武松出手。武松是個爽快的人,見別人如此信任,何況又吃了人家嘴短,只好應下這件事。
快活林是個黑社會活動的地方,是個依靠強力壟斷來獲利的地方。當初是施恩的地盤,他有些本事,而且父親手下有*十條亡命囚徒。這是官吏從事霸道生意的證明。古代的監獄非常黑暗,在武松剛進牢的那天,難友們就跟他說了一些可怕的情況。而且囚犯必須為監獄長官做任何事,他們的前途性命都掌握在長官們手上。長官們高興,會抬舉他們,就像梁中書對楊志。弄不好獄霸就會想主意將囚犯弄死,囚犯的性命如螻蟻。像快活林這樣的地方,所有權經營權都是不穩定的,官府的管轄到不了這裡,這裡只遵循弱肉強食的規則——更強的人可以來搶。結果張團練就唆使蔣門神來搶了。施管營自然不能透過官府來解決所有權問題,因為張團練在官府比他更有發言權,權肯定是大於法的。施恩被打,快活林被奪,無論從利益上,還是個人的尊嚴上,他都必須這口氣出。武松就充當了別人幫手的角色,代施恩復仇。就像電影裡所說的殺手一樣,參與黑道仇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儘管施恩對武松的好似乎很有誠意,武松也有些打抱不平的意思。但本質上還是一種交易。
武松說到做到,當天就去快活林。而且在去之前向施恩展示了自己的神力,並且要求施恩准備好酒,一路喝。武松一共喝三、四十大碗酒,醉醺醺地來到了蔣門神的店子。他先是說蔣門神店裡的酒不好,然後調戲他的娘子,砸了他的店。然後在大路上迎著蔣門神打鬥。雖說武松已經酒醉,但是頭腦卻是清醒得很,先是挑起蔣門神的怒氣,接著在大路上打倒他,讓他面子掃地,以後在快活林無法立足。果然,蔣門神急急應戰,被武松打得十分狼狽。這是武松人生的得意之處,瀟灑至極。比他打虎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