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這邊的火炬傳遞當然不受影響,開展得熱熱鬧鬧,據估計,大約有四分之一的美國人參與了本次活動。
不過,這次火炬傳遞最奇葩,也最令人詬病的地方就在於接受贊助——每公里3000美元,從始發地紐約到目的地洛杉磯的之間1000多個城鎮的10000多公里路程,貢獻了大概3000萬美元。
一開始國際奧委會當然會反對這個過於商業的做法,但最後還是屈服了。而這也只是自本屆奧運會申辦城市確定之日起,國際奧委會所做出的諸多妥協當中的一個讓步而已,倒也算不上如何稀奇了。
國際奧委會之所以如此委曲求全,無非就是因為“錢荒”鬧的。
本來,在《奧林匹克憲章》當中規定:奧運會的舉辦城市及其組委會,必須向國際奧委會作出擔保,“承擔組織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完全財務責任”。
一直到上屆的莫斯科奧運會,舉辦過程都遵循了這個規則。
可問題在於,現階段的奧運會除了政_治意義之外,似乎也沒有表現出來令人滿意的實惠來,一場熱鬧過後,往往剩下的只是天價的賬單。
如果舉辦城市具有舉國之力的機制來做後盾,自然無需在乎金錢上的盈虧——剩下盈餘就是賺了,虧本則有大家平攤。無需斤斤計較。
比如1964年的東京奧運會。在申辦成功後。日本政府投入30億美元,用於興建體育場館,以及修建相關配套的基礎設施,其中包括了交通設施及供水系統。全世界第一條商業運營的高速鐵路——東海道新幹線,便在東京奧運會開幕前幾天啟用,首都高速道路與東京地下鐵路系統也也進行了路網的大幅擴張。
藉助東京奧運會的契機,日本的面子和裡子都賺到了,可謂皆大歡喜。
而1980年的莫斯科奧運會。蘇聯創歷史紀錄地投入了90億美元,結果場面冷清,加上遭受封鎖,國力受損,這筆錢花得怎麼看都不划算,不過其是由國家買單,一切矛盾都可以順理成章地掩蓋下去。
可1976年的蒙特利爾奧運會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耗資高達58億美元,結果虧損24億美元,使得蒙特利爾市政_府債臺高築。其中一筆總共10億美元的債務,要到30年後的2006年11月才能還清。
這次現代奧運會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虧損。把很多有意申辦奧運會的城市都嚇住了,之後的1980屆和1984屆申辦過程,競爭者寥寥無幾便是因為這個原因。
為了只要熱鬧不要賬單,1978年11月,洛杉磯所在的加州透過一項法律,即不準動用公共資金舉辦奧運會。
如此一來,在洛杉磯市政_府不能提供資金援助的情況下,洛杉磯奧運會面臨兩種命運:要麼取消,要麼交給私營企業籌辦。
在與洛杉磯市政_府的談判中,國際奧委會被迫作出重大讓步,認可作為特例,破天荒地將洛杉磯奧運會交給私人,以工商企業的方式籌辦。
所謂的特例,相信只有世界頭號強國能夠爭取下來。但此例一開,隨之而來的就是一系列往下刷底線了。每公里3000美元的奧運火炬傳遞商業贊助,只是因為其屬於傳統環節,這才如此矚目。實際上,像唐煥這樣有眼光的商人,私下裡拿到了更多花樣繁多的廣告機會。
奧運會開幕在即,這些宣傳機器自然全力運轉。唐煥從歐洲返回美國後,便馬不停蹄地開始配合著造勢。
在整個洛杉磯奧運會火炬傳遞路線上,最後兩站是位於加州最南端的聖地亞哥,以及舉辦地洛杉磯,倒數第三站就是舊金山灣區的三大城市——舊金山、奧克蘭、聖何塞。三地的奧運火炬傳遞路程,唐煥贊助了大約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形容為包場也不為過了。
這些費用對於唐煥來講,自然是九牛一毛,何況還是方圓對應舊金山、ea對應奧克蘭、哲儒對應聖何塞地包乾分攤。
火炬傳遞的組織極具開放性,公眾不僅可以近距離觀看火炬手在路上傳遞的過程,還對火炬手的選拔具有投票權。
換而言之,在商業操作下,火炬傳遞已經成了一個大party,遠比之前的奧運會接地氣。
絲毫不奇怪,唐煥也是火炬手之一,他負責的路段在聖何塞,也就是矽谷這一片。
在持續的宣傳下,矽谷高科技企業對這項活動都表現出了同樣全民狂歡的熱情,畢竟這可是一個面向全美的宣傳平臺。
唐煥成為這個路段的第一位火炬手,不是他不知道謙虛,而是舉著1公斤的火炬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