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海外華僑的經濟力量迅速成長,有利於中國“自強求富”的認識。19世紀以來,資本主義經濟在全世界的發展給勤儉精明的華僑提供了發展條件,西方殖民者與土著的隔閡更使他們有了發展良機,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到19世紀後期華僑已經有了相當的經濟力量。最先認識到海外華僑實力的,是一部分與“洋務”相關的沿海地方官員。同治五年(1866年)七月,廣東巡撫蔣益灃上奏“內地閩粵等省,赴外洋經商者人非不多。新加坡約有內地十餘萬人,新老舊金山約有內地二十餘萬人,檳榔嶼、伽拉巴約有內地數萬人。”奏請朝廷“派遣使臣前往各處,聯絡羈維,以便上下之情通,而內外之氣聚”。隨後,“出身貧寒,起於州縣,周知民隱,而又生長於廣東僑鄉”的丁日昌指出“查閩粵之人,其赴外洋經商傭工者,於暹羅約有三萬餘人,呂宋也有二三萬人,加拉巴約有二萬餘人,新加坡約有數十萬人,檳榔嶼約有八九萬人。新老舊金山約有二三十萬人。”建議清廷“妙選使臣,分駐各國,或數國兼遣一使,或一國專遣一使”。他還陳說遣使的作用可以“通中國之情款”,則中國出洋之人,必繫戀故鄉,這樣“中國就多得一助”。
雖然有少數地方督撫大員表示反對遣使,但由於洋務派首領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的極力贊同,加上西方列強的壓力和勸誘,總理衙門最終決定遣使出洋,但在人選問題上頗費周折。當時,傳統觀念仍深深地影響著大多數清朝官吏。他們多不屑從事外交,甚至對出使外國視為畏途。1875年郭嵩燾被任命為中國駐英公使,其友人李鶴年和馮譽驥極力勸他不要到“蠻夷之邦”。洋務派官員則擔心中國缺乏可充當使節的人才。對於人選這一問題,丁日昌有獨到的見解,他在《海防條議》中說涉外人才,“只要能任時局之艱鉅,不必復計資格之有無”。同治七年(1868年),丁日昌獨具慧眼,將出身秀才的李風苞推薦給兩江總督曾國藩,建議派李風苞隨容閎前往外國考察。光緒元年,丁日昌又推薦李鳳苞出使外國。李風苞先後到了法國、英國,後來署理駐德大臣,兼充出使奧地利、義大利、荷蘭大臣等,成為當時外交界的佼佼者。另外,丁日昌選才的目光還投到華僑之中,“現在新加坡俄國領事,即中國番禺人胡姓(胡璇澤),新加坡十數萬華人皆聽胡姓號令指揮。”建議清政府聯絡新加坡僑領胡璇澤充任領事,具體提出借用當地僑領作為駐外領事的方案,以解決一時乏人“堪膺此選”的矛盾。後來陳善謙(小呂宋首任代攝領事),張振勳(檳城副領事、新加坡總領事),張煜南(檳城副領事)等當地華僑社會的僑領均成為一方領事。
丁日昌非常關注華僑在國外的命運。晚清時期,海外華僑達數百萬之多,分佈區域從南洋到南北美洲、非洲、澳洲,遍及全世界。當時的中國“華民之寓居外洋,往往以勢孤氣餒,為他國之人所輕侮”,急切地盼望清朝能夠派官員加以保護。清政府對僑民不僅不關心,且加意防範。丁日昌破除陳規,直抒護僑的思想。他在1867年答覆總理衙門關於遣使問題時就建議清政府“設立市舶司赴各國有華人處管理華人”,對海外華僑加以保護和聯絡,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在海外設立類似西方領事館的機構來管理華人。丁日昌由遣使引出的設立領事館的建議並沒有馬上為朝廷所採納。直到1877年,丁日昌與在倫敦公使任上的郭嵩燾遙相呼應,才終於力促清廷在新加坡設立了中國第一個駐外領事館,使中國政府按照十九世紀的國際慣例行事,在本國僑民眾多的地方設立領事館保護僑民利益。由那時起,清廷先後在20多個國家設立了45個領事館。
光緒元年(1875年),丁日昌任福州船政大臣,提議派遣鐵甲艦遠巡外洋宣慰僑胞,保護華僑,“中國洋麵延袤最寬,目前大小鐵甲船極少須十號,將來自能創造極少須三十號,方敷防守海口以及遊歷五大洲保護中國人。”第一次到南洋巡歷的中國海軍軍艦是福建船政廠的自造軍艦,於1876年底到達新加坡,激起華人社會的熱烈反應。1876年以來,清朝北洋艦隊先後5次訪問南洋華埠,祖國軍艦所到之處引起華僑社會的轟動,“海隅百姓,得瞻宗國旌旗,無不欣欣然,額首歡呼,歡聲雷動。”
清朝第一次認真從事對華僑的外交保護始於對古巴、秘魯華工事件的交涉。古巴、秘魯華僑不斷稟告清朝,陳述受虐慘狀。1874年,清朝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派出陳蘭彬、容閎等人往古巴、秘魯調查華工受虐情事,蒐集各種證詞、稟訴,再與秘魯、西班牙政府交涉。在選派交涉代表人選的問題上,李鴻章上奏“丁日昌……熟悉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