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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備有梟名,'三'今以部曲遇之,則不滿其心,以賓客待之,則一國不容二主,此非自安之道。”

從事廣漢王累自倒懸於州門以諫。璋一無所納。

注'一'蜀志曰:“法正字孝直,扶風郿人也。祖真,字喬卿。父衍,字季謀。”

注'二'蜀志曰:“權字公衡,閬中人也。先主取益州,諸縣望風景附,權閉城堅守。須璋稽服,乃詣先主。*'先'*主稱尊號,將東伐吳,權諫,先主不從,以權為鎮北將軍,督江北軍,先主自在江南。吳將陸義乘虛斷圍,南軍敗績,先主引退,而道隔,權不得還,故率所領降於魏。有司執法白收權妻子。先主曰:

‘孤負黃權,權不負孤也。’待之如初。魏文帝謂權曰:‘君舍逆效順,欲追蹤陳﹑韓邪?’權對曰:‘臣過受劉氏厚遇,降吳不可,還蜀無路,是以歸命。且敗軍之將,免死為幸,何古人之可慕?’”注'三'梟即驍也。

備自江陵馳至涪城,'一'璋率步騎數萬與備會。'二'張松勸備於會襲璋,備不忍。明年,出屯葭萌。松兄廣漢太守肅懼禍及己,乃以松謀白璋,收松斬之,'三'

□諸關戍勿復通。

備大怒,還兵擊璋,所在戰克。十九年,進圍成都,數十日,城中有精兵三萬人,谷支一年,吏民鹹欲拒戰。璋言:“父子在州二十餘歲,無恩德以加百姓,而攻戰三載,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遂開城出降,髃下莫不流涕。備遷璋於公安,'四'歸其財寶,後以病卒。'五'

注'一'涪城故城今綿州城。

注'二'蜀志曰:“是歲建安十六年。”

注'三'益郡耆舊傳曰:“張肅有威儀,容貌甚偉。松為人短小放蕩,不持節操,然識理精果,有才幹。劉璋遣詣曹公,公不甚禮。楊修深器之,白公闢松,不納。修以公所撰兵書示松,飲宴之閒,一省即便闇誦,以此異之。”

注'四'公安,今荊州縣。

注'五'蜀志曰:“先主遷璋於公安南,猶佩振威將軍印綬。孫權破關羽,取荊州,以璋為益州牧,留*(住)**'駐'*秭歸。”

明年,曹操破張魯,定漢中。

魯字公旗。初,祖父陵,順帝時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一'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輒出米五斗,故謂之“米賊”。陵傳子衡,衡傳於魯,魯遂自號“師君”。其來學者,初名為“鬼卒”,後號“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