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步兵單位正常行軍以一日三十里為舍。超過一天三十里,叫倍道。
倍道的速度則視當時情況而定。一天15公里以下,有點慢。
步兵行軍,主要拖累速度的是各類後勤輜重。
就算是棄輜重輕兵而行,一般也不會太快。
冷兵器時代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那就是體力基本等同於戰鬥力。
“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士兵是不能在行軍途中消耗太多體力的。
所以古時候有記載的行軍速度一般為一天三十里。
這個是在不損失戰鬥力下的行軍速度,更快的速度不是不能。
但在戰鬥力和行軍速度之間進行選擇的話,只要指揮官腦子還正常就會優先保證戰鬥力,如果長時間強行軍,將會造成大量的非戰鬥減員,這個後果是及其恐怖的,特別是在冷兵器時代。
而長時間強行軍不但造成非戰鬥減員,還會造成部隊及其疲勞和建制混亂。
在冷兵器時代,一支及其疲勞建制混亂非戰鬥減員劇烈的軍隊到達戰場後除了送死還能幹什麼?
所以任何有理智的指揮官都不會輕易做出強行軍的命令的。
所以,日行三十里(也就是大約15公里)是絕大部分指揮官的明智的決定。
說古代行軍日行30裡有點偏慢。
我個人認為主要是組織排程存在困難。
但僅以個人或突擊部隊來說,可參看戰國時吳起選拔魏武卒的考選士:“卒之法:凡能身著全副甲冑,執十二石之弩、揹負箭矢五十。荷戈帶劍,攜三日口糧在半日內跑完百里者,即可入選為“武卒”。
這屬於急行軍範疇了,就是不考慮後勤的情況下,快速機動。應該是主要用於增援,不是用在到目的地打仗的reads;。
古代百里基本不比馬拉松全程少了,馬拉松本人都跑死了。想想運動強度有多大,如果跑過去打仗,基本也是送人頭。
古代沒有汽車飛機,軍隊機動是要以”月“為單位。
古時候的行軍速度,取決於運糧食的車的速度,這是戰略上的行軍速度。
行軍上升到戰略程度,真正決定機動力的是後勤,騎兵和步兵都不可能自己去扛1個月的糧食,所以才有“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的說法。
而且那時候運糧草基本靠騾馬拉車,古代的官道基本也就是土路,能有多快?
而且還不是一天都走路,還要紮營,基本一天只走半天。
能每天走個30裡,堅持個幾個月的,基本也算精銳了。
熱兵器時代早期就以法國拿破崙時代為例。拿破崙時代在西方已經是近代了,但我國時候還是冷兵器時代。
拿破崙的時代,按腓特烈大帝時期陸軍規範,軍團一分鐘為72步(行軍時有軍樂,跟著軍樂的節奏走)。
傳說中的“進行曲“就是那時候興起的。
另外,拿破崙時大炮走的非常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拿破崙還專門組建了“騾馬炮兵隊”。
到了法國大革命時,為了適應法軍的情況,同時配合拿破崙“分進合擊,迂迴包抄”的戰術思想,對行軍速度有更高要求。
每分鐘走120步,這樣一天走4、5個小時,就是20、30公里的樣子。
這已經比同時代很多國家的部隊走的快得多了,法軍也戲說“皇帝的勝利是靠他們的雙腳走出來的”。
那個速度每小時五公里左右,有興趣的人可以試一下,全副武裝走幾個小時是很累的。
熱兵器時代開始,到一戰,機械化步兵還沒有概念的時候,西方軍隊都要嚴格的步兵操典來要求行軍reads;。
這時候,作戰已經不像冷兵器時代那樣對體力有那麼高要求了,有時候到目的地後只要還能站立,就能馬上投入戰鬥了。但後勤仍是制約大兵團行軍的“短板”。
火炮的盛行,也是拖累大兵團行進速度的原因。
直到,1805年。。拿破崙開創了一個先河。
1805年10月發生烏爾姆會戰,拿破崙將集中主要兵力使用於具有有決定意義的戰線上,並充分發揮機動作戰的威力,是世界行軍史上著名的一個戰例。
整個大軍,共有20個步兵師和11個騎兵師,總計176,000人,並有286門火炮。再加上各軍駐地分散,從上述各地到達萊茵河前線,距離約為600到800公里。這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