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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怎麼能帶兵包圍我司馬家?你眼睛裡還有王法嗎?不怕我到朝廷裡告你一狀嗎?不怕御史彈劾你嗎?”

秦泰一身正氣地站著說:“第一,司馬英不過是一個‘致仕’的官員,不算是正式官員。第二,你兒子司馬霸是江西的知縣,不是這裡的知縣,管不到這裡。第三,你的本家這裡的知縣司馬大人因為違反了官員不得在家鄉為官的律法。我已經派人接手了他的職務,他就等著下獄待判了。第三,我並不是隨意派兵包圍你司馬家。你司馬英做為司馬家的大家長,暗中與倭寇有來往。這已經觸犯了大明律法。現在不但你司馬英,就連你的四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也要抓捕到案,接受審判。第四,已經有殺手供認,暗殺本官的行為是由你主使的。根據大明律法,你司馬英和司馬家犯了‘通倭’、‘殺官’、‘買兇殺人’、‘私藏武器企圖不軌’等罪名。本官有權利將你抓捕到案。至於會不會由御史彈劾我?難道不知道我就是一個監察御史嗎?我南下不但要破案,更是要監管違法亂紀的官員嗎?”

司馬英是一個當過官的人,他知道秦泰所說的一些罪行都是一條條的死罪。“私藏武器意圖不軌”是最小的罪名,但是也能因此害得自己人頭不保。“買兇殺人”是殺人罪,不管是現任官員還是老百姓,犯這罪就是一個字“死”。“殺官”是一條大罪,按大明律法“殺官”成功者牽連三族五代人,不成功者牽連三族三代人。也就是說只要確定“殺官”,指使者一家全部受牽連,就連指使者的老婆一家人,老媽一家人,兒媳婦一家人,都要受牽連。輕者發配邊疆,重者為奴為婢,女的成為官妓,男的進宮為下等太監。最嚇人的事“通倭”罪名,當朝廷知道倭寇能長驅直入,危害大明沿海,是因為有人為倭寇帶路的時候,朝廷就有嚴令,嚴禁大明百姓通倭。“謀逆”、“通倭”、“欺君”成為了大明全家必死的大罪。

司馬英知道自己完了,家裡的人完了,整個司馬家完了。

正當這時候,幾個白鬍子的人來到司馬英家門口。

他們不是來找司馬英的,他們是來見秦泰的。

他們中年紀最大的一個,對秦泰說:“大人,小老兒是司馬家的長老。我們也是剛剛聽說司馬英的事情。司馬英不但自己為非作歹,而且牽連了我司馬家。現在我們幾個長老決定,將司馬英一家從司馬家除名。從此之後,司馬英一家的人和事都和我們無關。請大人做一個見證。”

秦泰其實是這件事情的幕後主使人,畢竟司馬家是這裡的大戶。絕對不可沒能這麼一舉將司馬家全軍覆沒。既然不能,就只好先將司馬英拿下。至於司馬家的其他人,將來有朝廷來決定他們的生死。所以他就暗中叫人去找司馬家的幾個長老,相信這些個長老會知道怎麼做對他們有利。

長老們見秦泰點了點頭,就鬆了一大口氣。他們已經聽說了秦泰所說的罪名,要是牽連司馬家的話,司馬家將沒有幾個人可以活下來。

長老們在大街口,當著許多的百姓和士兵,對司馬英說:“逆子司馬英有辱司馬家的列祖列宗。勾結倭寇欺負我大明百姓。現在我們以司馬家所有長老的身份,判決司馬英不再擔任族長,並將他一家開除出是司馬家。他們以後不得再姓司馬。所有司馬家的財產收回,將他們趕出再來鎮。”

一邊的一個軍官卻說:“慢著,現在司馬英家裡的都是罪證和逆產。沒有秦大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靠近或者搬動。有敢違令者就地格殺。”

長老們雖然捨不得錢財,但是比起自己家的老命來,什麼都捨得。他們連忙離開了司馬英家,就像躲瘟疫一樣離開了。

秦泰命小靈子和展小小各帶一隊人進去佔領司馬家,嚴禁任何人破壞證據。“馬三刀”帶人將司馬英一家人抓起來,由“馬三刀”親自看管。師爺“老酒鬼”去司馬家其他長老家中,勸說他們顧全大局交出所有知道的事和人。這場大風暴如果不能徹底清除,將會給整個司馬家家族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秦泰一個人來到了二小姐司馬靈的房間,小王已經被安排到四夫人那裡,將所有的東西一一登記,檢視所有的信件。因為倭寇證實,這個四夫人不但是倭人,而且還是一個島國的貴族子女。小王雖然不太懂破案,但是心思夠細膩,搜查這種事情適合他辦理。

司馬靈住的房間不大,原來應該不是什麼主人房,是一間較大的下人房改成的。司馬靈住的地方在司馬家的西北角,和主房隔著一個花園和一個天井,算是最偏僻的主人房了。房間有一明一暗兩間房間組成的。外面一間比較響亮的,是司馬靈的書房,也是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