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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5部分

可是,事情還有另外一面:“留美幼童”年紀太小,心智尚遠未成熟,極易受外界的影響。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如何保證他們的族群、國家認同不動搖、不轉移?如何保證成人肄業之後,回到中國的,不是一群“黃皮白心”?

必須承認,對於十來歲的小孩子來說。彼時美國的教育和生活,吸引力十倍於自己的祖國。更加有趣的學問,更加人性的教學,更加平等的人際關係,更加自由奔放的空氣,沒有一個正常的孩子,能夠抵禦住這些無所不在的誘惑。

你不能把他們裝到套子裡——事實上也不可能辦得到,因為你是在人家的學校裡上學、讀書。何況,“增長見聞”——觀察、瞭解、認識留學目的地,從更先進的社會制度中汲取養分。本來就是設計“留美幼童”的初衷之一。

為此,剛開始的時候,留美幼童不是集中住宿的,而是分散到美國當地幾十戶不同的人家中。

這種做法,就算套以二十一世紀的標準,也是頂“時尚”、頂“先進”的。要知道“留美幼童”可是十九世紀中後期的事兒呀。

既然不能把小孩子裝到套子裡,管理者能做的,就是守住底線了:

一,不入洋教。

二,“西學”、“中學”並重。在美國學校教育之外。從國內派出教員,常駐美國,對小留學生進行相當力度的“中學”教育,以此保證“留美幼童”不忘根本。

朝廷定規:“出洋後。肄習西學仍兼講中學,課以孝經、小學、五經及國朝律例等書,隨資高下,循序漸進;每遇房、虛、昴、星等日,正副二委員傳集各童,宣講《聖諭廣訓》。示以尊君親上之義,庶不至囿於異學。”

作為從二十一世紀穿越過來的人,關卓凡本人,對這些“中學”課程,並不感冒。可是,他承認,在當時的環境下,除此之外,並沒有更好的方案,可以保證小留學生們心繫祖國,不改族群和國家的認同。

當然,在本時空,事兒落到他的手上了,具體課程設定,自然要略作調整,譬如,那個《聖諭廣訓》,大約會拿下來,換上別的。

可是,大方向不會改變,即以“中學”教育,保證小留學生不變“顏色”。

遺憾的是,容閎就是要挑戰這兩條底線。

“駐洋肄業局”定規:“幼童以三個月一次來局學華文,每次十二人,十四日為滿,逾期則此十二人復歸,再換十二人來。以此輪流,週而復始。”

這個規定,初初的時候,是得到了較為嚴格的執行的,效果也不錯。但是,愈往後,愈是滯礙難行。

箇中原因,一是因為留美幼童浸潤“西學”日久,對“中學”興趣日減,甚至到了“厭棄儒學”的程度;二,也是更重要的,作為“駐洋肄業局”主要管理者之一的容閎,不但不堅持既有原則和規定,反而順風縱火,支援學生抵制“中學”。

對此,李鴻章深感憂慮,致信當時的駐美公使陳蘭彬說:“學徒拋荒中學確屬實情,由於蓴甫意見偏執,不欲生徒多習中學,即夏令學館放假後正可溫習,蓴甫獨不謂然。”

蓴甫,容閎的字。

就是說,不但三個月一次的“輪訓”,容閎不支援,甚至學生放暑假了,利用假期補習中文,容閎也從中阻撓。

輕廢“中學”之外,學生紛紛信奉洋教,參加禮拜,而容閎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更是以“信仰自由”為天經地義——朝廷有什麼干涉的權力?

“留美幼童”本人們,不論“中學”、“西學”孰輕孰重,還是允不允許“宗教信仰自由”,不消說,一邊倒地站在容閎一邊。

至於美國人,自然明裡暗裡,支援容閎——在中國第一批官派留學生中,多發展幾個親美派,甚至“帶路黨”,有什麼不好?

在這兩個問題上,“駐洋肄業局”內部,彼此針對,勢同水火,衍生出來的其餘問題,譬如什麼小留學生變服飾、和美國女孩談戀愛,與這兩個問題相比,都算小case了。

朝廷終於不能不出手干涉了:將容閎調任駐美副公使,不再兼管“駐洋肄業局”。

做駐美公使,自然是大大升官,但容閎並不領情,他說:

“若專就予一身而言,以區區留學生監督,一躍而為全權公使,是政府以國士遇我,受知遇而不感激,非人情。但以教育計劃言,是予視為最大事業,亦報國之唯一政策。今發軔伊始,植基未固,一旦舍之他去,則繼予後者,誰復能如予之熱心,為學生謀幸福耶?況予與諸學生相處既久,感情之親,不啻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