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8部分

存在純粹是一種被對方所建立起來的存在,這就是說,它們的存在純粹具有消失的意義。它們作為兩極端,並不是本身固定不移的東西,它們只是透過外表的接觸憑藉共同的媒介相互把一個外表的特質轉移給對方;而它們之所以存在,只因為它們存在於這種媒介中,存在於它們的這種相互接觸中。在這裡立刻同時就有了力之被迫返回自身或自為存在以及力的表現,能誘導的力以及被誘導的力。因此這些環節並不是分割為兩獨立存在的極端,每一極端與對方只是處於尖銳的對立;反之,它們的本質純全在於:每一方都透過對方而存在,而每一方這樣透過對方而達到的存在,卻立即又不再存在,因為每一方也就是對方。因此,事實上它們並沒有任何原來支援或保持它們的特有的實體了。而力這一概念只有在它自己的現實性'或外在化'本身中才保持其自身作為本質;那作為現實的力只純全在於表現中,而力的表現不是別的,只是自身的揚棄。這種被表象為沒有表現的、自為存在的現實的力就是那被迫而返回到自身的力;但是這一規定性本身事實上被證明為僅僅是表現的一個環節。因此力的真理只不過是力的思想或觀念;力的諸環節的現實性,它們的實體性和它們的運動不停頓地一起衝向一個無差別的統一性中,這個統一性不是被迫返回自身的力(因為這種力本身只不過是那統一性的一個環節),而這個統一性卻正是力的概念本身或真正概念。因此力的實現同時就是實在性的散失;在實現的過程中力毋寧完全成為另外一個東西,即成為這個共性,知性首先或者直接地就把這個共性看作力的本質,而且這個共性自身也在應當是力的實在性中、在力的現實的實體性中表明它是力的本質。

'二、力的內在本質'

我們既然把那第一個共相看作知性的概念,在這裡力還不是自為的存在,那麼那第二個共相現在就是力的本質,就力之被表明為自在自為的存在而言。或者反過來,如果我們把第一個共相看作直接的東西,這東西應該作為意識的現實的物件,那麼這第二個共相就應該被認作那感性的、客觀的力之否定;它就是力的真實本質,只是作為知性的物件的力;前者就會是被迫返回自身的力或者作為實體的力;而後者就是事物的內在核心,這內在核心與概念本身是同一的東西。

'Ⅰ.超感官世界'

'1.內在核心,外表現象,知性或理智'

現在事物的真實本質就這樣被認作不是意識的直接物件,而意識對於它的內在核心有一間接的關係,並且意識作為知性透過力的互動作用的媒介,深入觀認到事物的真實背景。那把知性和事物的內在核心兩個極端結合起來的媒介或中項,是力之發展了的存在,這種存在對知性本身說來現在和今後都是一個消失著的過程。因此它就被稱為現象,因為一個本身直接就是一個非有的有或存在,我們便叫做假象。

但是它不僅僅是一個假象,而乃是現象、是假象的整體。這個作為整體的整體或共相就是構成事物內在核心的東西,亦即透過力的互動作用而返回到自身的力。在這整體裡,意識以客觀的方式把知覺的物件設定為它們本身那樣,亦即把它們設定為沒有停息地、和沒有獨立存在地直接轉化到對方的環節,單一直接轉化到普遍,本質的東西直接轉化為非本質的東西,反之亦然。因此力的互動作用就是發展了的否定;但是力的互動作用的真理卻是肯定,亦即共相,那自在地存在著的物件。

這個物件的存在對意識說來是透過現象的運動而間接達到的,在現象的運動中知覺的存在內容和感性的物件事物一般說來只有否定的意義,因而意識便由此返回到自身,當作返回到真理;但是就意識作為意識來說,它又把這真理當作物件事物的內在核心,並且把事物的返回自身和它自己的返回自身區別開,——正如那中介的運動對於意識仍然同樣是一個客觀過程一樣。因此對意識說來,這內在核心是與它相對立的一個極端;但是正因為如此,內在核心對於意識是真理,因為它在內在核心中就象在事物自身中,它同時獲得了對它自己的確定性、或者認識到它自己的自為存在那一環節;但是它還沒有意識到它的自為存在的根據,因為那被當作具有內在核心於自身內的自為存在並不是別的東西,只是否定過程;不過這否定過程對意識說來,還只是物件性的、消逝著的現象,還不是它自己特有的自為存在;因此對意識說來,事物的內在核心誠然是概念,但是它還不認識概念的本性。

這個內在真理、這個絕對普遍的東西消除了普遍與個別的對立,並且成為知性的物件,在它裡面現在首先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