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比羅慶手裡那把槍還好呢。”才子拿著安優的槍興奮的手都顫抖了。在手上掂了掂,他把自己知道的東西講給我們聽。
“據我所知92式手槍應該比54式手槍好,你說你們的槍比羅慶的槍好有點不對吧?”安優問。
“你知道什麼,部隊當官的用的都是54式。這槍雖然是老款,但是效能好不卡殼,也不容易誤傷到自己。而且這東西還方便攜帶,揣在口袋裡絕對比羅慶的92式要方便。”才子白了安優一眼。
“哦?你知道的還真多。”安優笑了笑。
“那當然,我的夢想可是當一名科學家呢。”才子說。
“呵呵,那你為什麼沒當科學家呢?還來技校了?”
“我家裡人不相信我,他們覺得我是怪物,跟別的孩子不一樣。而且。他們對我不好,我想好好學習,但是”才子不知不覺跟安優聊了起來。
“才子,安優的槍雖然好,但是我們真的要拿這把槍打羅慶嗎?要是打死了人”有把槍是件好事,但是有把槍也不是件好事。畢竟。這東西可是能要人命的東西。要是我們真的用槍把人打死了,那我們全都廢了。
我的話提醒了才子,聽了我的話後才子他們全都臉色凝重。才子一槍就打碎了一個啤酒瓶子,要是他這槍往人身上打一槍那人一定死定了。
拿著槍沉思半晌,才子想了想說,“不行這槍我拿回去改一改吧,我想辦法把它改成只能把人打傷卻不會把人打死的槍。”
“你能改嗎?”我問才子。
“我辦事你放心。”才子吐了吐舌頭。
試過安優的槍,我們確定了安優的槍是個真傢伙。有這東西在身,就算我們以後碰到羅慶都不用怕了。但是有了這東西在身。我們心裡總多了點什麼東西。那種感覺讓人覺得不舒服,我們覺得我們混的道路有點歪了。我們,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觸犯了法律。
違法的感覺,讓人覺得不是很好受。而我們,現在也越來越不像個學生了。
我們做的事跟身份不相稱,可是混不就是這樣嗎?要想保護自己不被人欺負,我們只能越變越強。估聖麗巴。
有了安優的槍,才子忙著回去改槍。看了看身邊的安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