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默契。細嚼慢嚥,輕言微語,比之前隨意許多,那點不自在慢慢不見了。
“這個魚湯很好喝,一點也不腥。”
洪大少喜歡吃香辣口味的魚,聽他這麼說,道:“真的嗎?我嚐嚐。”
方思慎便給他舀了一點在碗裡:“你少喝點試試。”
“唔,是還不錯。”伸手又添了兩大勺,抄起桌邊盛醋的小壺,倒進去半壺,“這樣就更爽了。”
見方思慎笑著看自己,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愛吃醋……”自己也覺得這話不對,笑了,別有用心地重複,“是真的啊,你別不當回事。”
“那又怎樣?”方思慎說完,馬上低頭吃飯,所幸燈光不亮,掩去了無言的羞赧。
“其實上星期五是我生日。”
“啊?”方思慎意外中有些疑惑,“你是這個時候過生日?”
“以前那次,騙你的。那時候還差一個月十八歲,怕你不讓我開車。”
洪鑫垚放下筷子,直視著對面的人:“我二十歲了。我爺爺二十歲已經帶著幾千號兵。我爸二十歲在高句麗打了兩年洋鬼子。在我們老家過去,二十歲就該正式娶媳婦,分出去單過,自己掙錢養家。”
方思慎被他看得有些恍惚。自己二十歲的時候,可懵懂幼稚得多了,完全不能比。不過,他說這些,到底想表達什麼呢?
就聽洪大少道:“我的意思是,你別嫌我小。我知道自己從前不大靠譜,但現在不一樣了。你不願意我花錢,可我願意為你花。能花錢做到的事,終歸是容易的。花錢買不來的,才真正叫人稀罕。比如說你——你肯陪我坐在這裡吃飯、說話,就是花錢買不來的,是我拿真心一點點換來的。所以,方思慎,你要相信我,我會努力對你好。現在我家裡還不能讓他們知道,但以後,以後我一定會給你個交代。我要做不到,那就是自己操自己的蛋。你要明白,為你花錢也好,幫你做事也好,都是我應該的,我樂意,我高興,我心甘情願。你有什麼事,記得都要跟我說,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