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琅琊在床邊默默看了一會這個裝死的傢伙,想起巫真前幾天說過,這傢伙的弱點是耳朵,扭耳朵可以叫他起床。
於是面癱男伸出雙手,用力地揪了揪小青年暴露在空氣裡的雙耳,對方哼唧幾聲,在被窩裡扭動了兩下,最後還是不願意起來。
琅琊想了想,伏□來,輕輕對著小青年那紅腫發痛的耳朵眼兒吹了兩口氣。
嗷的一聲,巫羅扔開被子從床上跳下來,眼中含淚的指著他:“你,你這個鬼畜!”
小青年剛剛梳洗完畢,向寂慕就進門來了。
“你先坐會兒,我換個衣服馬上就好!哎你說,我給阿姨帶點什麼好?這大過年的……”小青年提著褲子,跳到發小面前。“我記得阿姨一向喜歡漂亮的古董,剛好我這有幾個小玩意,你幫我看看?”
向寂慕也不推辭,笑眯眯地跟著巫羅走進了一號儲物室,裡面放的都是最新收到的東西。然後他摸著那把封印了“類”的匕首道:“這個不錯,我媽最近比較迷這種型別的。”
“這個……”小青年有點犯難,畢竟這是大凶的東西,類的血液都害死了霍傲海,說什麼也不能讓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的家人處於危險之中。“這玩意有點特別……我怕有什麼危險。”
向寂慕皺了皺眉,隨即笑了起來,“我媽又不是三歲小孩子,不會被這上千年的古刀割傷的!”
“不是這個,我是說,這玩意……不太吉利。”向家幫自己太多,恩情不是隨便就能還的,所以只要寂慕開口,巫羅從不拒絕。但是這一次,實在是不比往常,他不能拿向家人的性命來冒險。“除了這個,你要什麼都成!”
向寂慕見青年話都說到這份上,也不再堅持,眯著眼睛想了想,伸手指向一個刻有八卦圖的微縮木櫃。巫羅見事情有迴旋的餘地,立刻就答應下來了。
巫羅在向家坐了一會,和向阿姨聊了些家常。快到十一點的時候,他和向母道了別,然後留下那小木櫃,就和向寂慕一起離開了。
竹馬很盡責地把小青年放在帝豪酒店的門口,眼見他走進去了,這才發動了車子開向自己的公司。
帝豪大酒店本市最大的交際場所之一,賣點在於價格昂貴,且是老字招牌。十幾年前的時候就開始崛起了,雖然那時候還只有三層樓高——不過也是方圓三十里內最高建築了。
一進門,兩邊的waiter穿著整潔的黑色套裝,齊刷刷地彎腰致意。小青年雖然銀行賬號慘淡,不過出身太好,本質不是土狗,大場面也是見識過的,所以只是挑了挑眉,淡定的從赤紅的地毯上踏了過去。
馮曄溪的小弟之一站在門裡不遠的地方,見到巫羅進來,免不了上下打量一番。
小青年感冒未好,穿著棉乎乎的羽絨服,裡面就搭了件普通的T恤,下面一條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牛仔褲。那小弟當下就撇了撇嘴,心道這些年這廝還是沒崛起,仍舊一灘爛泥。於是也沒了招呼的勁頭,只是伸出一根指頭隨便指了指,“喏,老大快到了,進去坐吧。”
青年點點頭,也不和他計較,徑直向前走去。
馮曄溪據說是班裡混的最好的,好像是開了家公司,最近要上市,貌似能大賺一筆。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這就是為什麼發跡的人都喜歡跑回家鄉,做點什麼投資之類的貢獻,賺足尊重與豔羨。
馮大款架子擺的足,久久不露面,當年的校花楊菁菁也是姍姍來遲。大夥兒都三五成群的聊著八卦,羨慕的語氣裡總是有些酸溜溜的東西。小青年不耐煩聽那些無聊的事情,就坐在角落裡喝紅酒,喝了兩杯之後很有節制的停下,開始百無聊賴的把玩手裡的高腳杯。
大廳裡突然熱鬧起來,所有人都站起身來,迎接今天的主角。
楊菁菁早已蛻變成了性感火辣的大美女,身著一襲火紅的晚禮裙,親密的攙著馮曄溪的胳膊走進大廳。郎財女貌,莫名其妙的掌聲就那麼響了起來。
兩人滿意的巡視了一圈,最後一起將目光停留在某個懶懶靠在窗邊的人身上。
大廳裡又突然靜下來,小青年抬抬眼皮,發現大家都在看自己,還夾雜著竊竊私語。有人回憶起當年,嘲笑說那個不長眼色的傢伙不就是巫羅嗎?沒錢沒權沒長相沒學歷還陰霾。還有人陰陽怪氣地說,別看人家那廢物樣,曾經還是恒生集團的四少爺呢,可威風了。更有人大驚小怪的問道,他怎麼也來了,誰邀請的?
人類有著劣根性,總是嫉妒巴結比自己好的,看不起比自己差的。
巫羅對於這種事情早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