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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種慾望,而慾望是一種精神,它是無限的,而透過物質不能滿足所有的慾望,特別是接近精神方面的。但是精神方面的慾望呢?有哪些可以被外界所滿足?

有沒有獲得所有我們想要的東西這一點僅僅且完全是取決與每個人自己的內心的。

這不是可以人為地進行操縱的,如果試圖這麼做,就好像預設自己就是真實本身一樣的愚蠢。

人們不能想當然的製造出或者維持某種不足以使人幸福作為自己的假設來用。由於人的愚蠢,人沒有使用這個假設的作為干預的權力。

所以原文中的things-東西應該也不僅僅指物質方面的。

如同思想中的“市場”好像是萬能的,而其具現好像並非如此。例如,凱恩斯發現了無法單純地以市場價格機制來解決在一定水平上的有效需求下的非自願失業。

There can be no value in the whole unless there is value in the parts。 【引用】

除非區域性具有價值,整體才具有價值。

雖然我認為與真實交流可以不需要透過某個宗教作為中介,但也同樣認為那些規則、儀式等的沉默、象徵和暗示等中也可以作為探知真實的途徑。但這些都是可能的選擇,而不能成為一個必然。正如我認為只有自己透過自己才能探知真實,同樣也是一個可能,只是我有幸獲知這種可能而已。

認為天堂就在人間,人類可以從塵世透過符合真實以使自己如同處於天堂同樣是一個可能。

認為人類在塵世獲得的地位,擁有的金錢是符合真實的體現,之所以貧困是由於不符合真實,真實對其的懲罰的表現,這同樣也是一個可能。

Reason lays no embargo upon happiness。【引用】

理性不會成為人們追求幸福的阻礙。

這些人造的概念不是真實本身,而人類思考的出的也絕對不可能是真實,這些人造的概念加上某些限定後在某些情況是正確的,並不代表這是真實。

例如不少發現了的或者被遺忘的或者被抹殺了的作出具有價值作品的哲學家、作家、詩人、科學家等人的一生並不被認為是處於天堂。他們有的貧困潦倒,有的備受*,不為當世所理解,甚至在去世後一段時期中都沒有人能認識其價值並形成一定的公認。這就是說他們不符合真實嗎?是因為市場和社會沒有能夠進行有效地調節嗎?這就是說他們及其作品的存在就沒有價值嗎?這是說他們的作品就不符合真實了嗎?

而這又不能用 “他們選擇的道以及在現道存在的基礎上的改變在被其改變了的現道存在的基礎上行不通。”這句話來簡單地進行解釋。我發現用人類的語言很難進行描述,即便這非常的簡單,這裡不進行展開,否則就喧賓奪主了。

此外其價值也不是固定的,如果強硬地必須用人類的概念和界定方法進行描述的話,下面寫的就是一個可能。但我不認為這符合真實。

人的價值不僅僅在其短暫的一生中被固定。不管是正價值和負價值都可以以其平方和按其產生價值的時代進行累積。而評論其價值性質正負則可以按其產生價值的時代進行簡單的求和累積的符號來確定。這裡不考慮如何界定的實際問題。這樣人的價值成為了一個發展的概念。

如果真實看了我對這個概念的描述後,它會感到什麼呢?我不知道。

雖然人類很難了解真實,也很難描述一點真實,但是並不意味著刻意的沉默、象徵、暗示等就是真實的象徵,或者說用這種人造的來代替真實就是符合真實或者就是真實本身。

羅素是要去除自我專注(self…absorption),而不是讓人們看了他的書後,以自己的理解,去自我專注,以自己的理解強加到他人頭上,而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想的,不知道有何推匯出自己的想法,而處於文中所描寫的那種狀態。

因為他人和你的是有區別的,基礎是不同的。不可能以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時間內,理解同一個概念。甚至你理解到某個概念採用的方式對他人有可能是不能通用。

理解不是去強求,自己知道不能強加別人知道,不管出於什麼,都不能干涉他人的自由選擇。除非其嚴重阻礙了他人發展的基礎,但如何進行界定對人類來說是很困難的,這不是透過自以為或者是公認可以簡單地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