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中央軍部的下一代機型的研製合同也基本被兩大飛機制造商所佔據,下一代重型雙發戰機、大型軍用運輸機、大噸位直升機的合同在東北,而下一代中型單發戰機、中型戰術軍用運輸機、中型直升機、武裝直升機的研製合同在江南,海軍雙發中型艦載機合同則在福州飛機工業公司,這倒不是中央軍部的簡單分配,而是三家大型航工公司在各自方案中競選後的結果。
當然,三大飛機集團背後都有強大的財團支撐,即便沒有中央軍部的合同,三家公司也能聯合其他各家小公司自行出資研發新型軍用飛機謀求海外市場。特別是在軍用運輸機和直升機競選中大失敗的福州重工。在母公司南洋財團的支撐下同時啟動了兩個非軍方的科研專案,並試圖在中小型噴氣客機的市場上佔據更多份額。
有競爭是好事。
在江南重工的壓力下,東北航工集團同樣是依託整個東北重工財團的支援,全力投入到三大軍機專案和大型噴氣客機的研製中。這當然也是要保障東北在整個中國航空工業中的領先地位。關係到整個財團和超過四百家關聯企業的集體命運。
在這個帝國時代裡。東北的強大有著很多必然的因素,比如說先發優勢,以及東北及周邊地區礦產資源豐富等等因素。為了和東北財團抗衡,江南、南洋財團在本地區資源儲備上先天不足,加上西北、西南、湖廣、山西財團的本地崛起,他們只能採取大規模的海外擴張戰略,南洋財團將資源產地主要集中在東南亞,江南財團則將主要資源供應地設在中南美洲市場。
正是因此,帝國在海軍建設的規模和計劃上就必須長期超越其他國家,東北重工已經同中央軍部簽署了合同,開始進行大型艦船核動力系統的預研工作,預計在19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