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關西哪知道他隨手裹的熊皮給他帶來了那麼大的好處,秦關西現在只是呼呼大睡,睡的昏天黑地。
只是,秦關西沒想到的是,他身上裹著的熊皮嚇走了那些兇猛的野獸,卻嚇不跑人類
庫尼爾山,山不高,常年積雪,原始森林茂盛,野獸眾多。
白令海峽,人煙稀少,但並非不是沒有人類。
此時此刻,就在庫尼爾山的深處,溫泉旁。
一群陌生人的到來打破了原始叢林的寂靜。
人群約莫五六個,一女四男,男人均是魁梧有力的青壯年,女人身材纖細,步伐倒是穩健,一行五人年紀都在三十歲開外,但決計不到四十歲。
五個人,手裡都有槍。
四個男人人手一把一米長的長管獵槍,女人手裡也有一把手槍,五個人秉著呼氣,躡手躡腳的踩在鬆軟的雪地上,儘量不發出一丁點的聲音。
同時,五個人的眼睛放著既興奮又緊張的亮光瞪著遠處的一個趴在溫泉邊呼呼大睡的棕熊。
“佳麗,你快看那棕熊,它竟然睡著了,等會兒咱們靠近了給它一槍,記住,一定要往腦袋上打,一槍斃命,槍都打準一些,千萬不要毀了這張上號的熊皮。”
“好的,嘉文哥。”
幾個男人興奮的搓著手,抱著列槍又是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睡在溫泉旁的棕熊半步。
這些人看樣子都是經驗十足的老獵人,所以對打獵這種事應該是有很多的經驗,他們知道棕熊這種野獸十分的不好惹。
如果一個獵人在野外遇到了棕熊,那麼他只有一次開槍的機會,如果這一槍打不中,那麼棕熊會在電光火石之間撲倒你的身邊一巴掌將你打成肉餅。
好在他們現在有五個人,五條槍,五個獵人對付一隻酣睡在溫泉旁的棕熊不是什麼大問題,只是這五個獵人不想隔著老遠的距離亂槍打死這隻棕熊,而是想靠近一點找個好位置,一擊斃命,讓子彈從棕熊的腦殼裡戳過去,從而不破壞這頭熊的熊皮。
狗熊最值錢的部位不是它的肉,而是它的皮。
對一個經驗豐富的老獵人來說,他們自然清楚一頭熊的價值幾許。
一頭棕熊的肉不值錢,別看棕熊個頭大,身上的肉若是割下來能抵得上任何一頭大肥豬,可棕熊的肉很難吃,難吃到讓人噁心。
棕熊身上唯一之前的有兩個東西,一是棕熊的爪子,俗稱熊掌,二是棕熊的皮毛,俗稱熊皮。
其實熊掌也並不是很好吃,做熟了咬起來和雞爪子的味道也差不了多少,但熊掌卻在華夏很有市場。
華夏人嘛,從古至今對吃這件事是樂此不疲,從華夏人誕生那一天直到今天,凡是世界宇宙萬物所擁有的吃的的食物,不論是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海里遊的草裡蹦的,只要是吃不死人的東西華夏人都吃。
尤其是當年的孟老夫子說過熊掌好吃,所以直到今天許多華夏人都對熊掌這個東西情有獨鍾。
尤其是野生棕熊,一隻熊掌的價格可以賣到幾萬塊甚至是十幾萬塊。
除了熊掌之外,棕熊身上更值錢的是它身上的這塊熊皮。
一張完整的熊皮價格便宜的也得要幾十萬,如果是野生的毛質良好的熊皮甚至能賣到幾十萬。
熊皮最值錢的是完整的熊皮,也就是一張熊皮完好如初,沒有任何的槍孔和破壞,這樣的熊皮在華夏能賣到幾十萬的高價。
華夏不缺有錢人,更不缺暴發戶似的有錢人,暴發戶最喜歡的就是熊皮虎皮這類的大型野生動物的皮毛作裝飾品,越完整越好看的熊皮就越值錢。
出現在溫泉旁邊的幾個人便是獵人,他們手裡的拿著的槍便是獵槍,他們的目的就是一槍射死那隻躺在溫泉邊休憩的大狗熊,而且是要一槍就打中狗熊的腦袋,爭取最大的限度不傷害到狗熊本身的毛皮。
幾個獵人看到了狗熊,還是個傻乎乎的睡著了的毫不設防的狗熊,自然是喜不勝收,他們哪裡知道,睡在溫泉旁邊的不是棕熊,是裹在熊皮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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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五十四章 被當成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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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獵人,竟將秦關西當成了狗熊。
其實,也不怪他們看錯。
秦關西若是一個大活人站在溫泉旁,那幫獵人就算再瞎也知道這是個人類,不能開槍。
可偏偏秦關西現在穿著個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