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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戲的男人卻幹了一件最最不理智的事——他迷上這位有夫之婦、二子之母,無所顧忌地瘋狂追求,甚至公開喊話“我愛趙雅芝”。社會大譁,趙雅芝當年的受歡迎程度狂降二十五個百分點,趙雅芝順勢遠避臺灣(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轉戰臺灣市場,拍的幾部片子後來在內地流傳甚廣,促成她日後在內地的巨大聲名)。

壓力之下,趙雅芝激烈表態:“我從沒愛過黃錦燊,我愛我的兩個兒子。”那黃錦燊為什麼敢於這樣狂追呢?——“我想他是誤會了。”

而當丈夫的黃偉漢,發言更顯揶揄:“全香港有很多男人都說中意我老婆,那又怎樣?”那他的妻子呢?“——我太太每天都回家,她也沒說是離婚或分居。”這句明顯沒有底氣的話為之後的劇變埋下了伏筆。不久,他的太太與勇敢的第三者雙雙出現在機場,當著趙母與自己次子的面。報紙上的話是:“黃錦燊輕擁趙雅芝纖腰。”事態明顯朝著不利於他的方向轉化,1983年他徹底失去了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官司輸了。有意思的是這位撬牆腳的第三者日後竟轉行做了律師。可見,黃偉漢輸官司是有原因的。

黃錦燊在奪妻風波里信心十足,說著“時間證明一切”。

1984年,他給了趙雅芝一個圓滿的婚禮,在此後的幾十年裡,無怨無悔地成為趙雅芝背後的男人,為靚足三十年的老婆充當微笑著的護花使者。是的,他演戲不夠成功,律師也不夠有名,但他做老公很成功,在這一點上,時間證明了一切。

婚姻本來就是無趣的柵欄,如果它圈住的是一隻人見人愛的母鹿,在強大的外界攻擊和誘惑之下,再堅貞的母鹿都難免有破欄而出的念頭。娶回她的那個男人必須數十年如一日地保持警惕,憑強健的體魄和爆棚的愛心攘外兼且安內。從技術層面上講,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至今,試者甚多,勝者無幾。

所以,所有娶美女回家的男人都應在結婚前的最後一個晚上捫心自問:我和公鹿比,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