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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爾文什麼事?

3。誰讓進化停止了

進化論認為萬種生物都是在自然選擇中得到進化的,猿猴也是在自然選擇中進化成人的?。如果這符合事實,為什麼今天的猿猴停止進化了呢?不但猿猴不再進化了,就是單細胞生物阿米巴蟲、海綿生物毛壺蟲、腔腸動物水螅蟲……直到魚類、兩棲類、爬行類及哺乳類,所有的動物都是奉了誰的命令必須停止進化了呢?不然近萬年的物種為什麼見不到它們進化過程中的身影呢?這種與事實相左的說法能是科學嗎?

4。滅絕了還能進化嗎

達爾文先生認為,一切物種都是在進化中求生存。如今一切物種都停止了進化還能求生存嗎?既然不能求生存為什麼沒有全部滅絕?從阿米巴蟲一直到猿猴不全都活的好好的嗎?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偏偏能進化成人類的猿人們獨獨地滅絕了(如西方代表尼安德特猿),是不是隻有滅絕之後的物種才能得到進化呢?這種奇談怪論與客觀實際不符的理論能被稱為科學嗎?

5。自我否定

我們從“猿…人進化論”中很難找到一個固定的說法,哪怕是自己定的“標準”也會隨時改變,任意更改就成了它的特色。如:為了給人與猿劃定一個界河,以是否能創造“工具”來強調區分人與獸的標準。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一位英國的高中畢業生珍妮·古道爾發現黑猩猩剝掉草棍的皮,將草棍探進螞蟻窩在掏螞蟻吃,她認為這表示黑猩猩不只能利用現成的天然物件,還會改造物件。因此,製造工具的能力不是人類獨有的,不應該再繼續用能否製造工具作為劃分人與猿的標誌。從此,人類學家只好聽從高中生的分析,放棄能否製造工具的界河標準,重新啟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主張以能否“直立行走”的標誌來區分人與獸的標準。

古時候就有“柏拉圖鵝”的笑話,如果今天有位高中生領著一隊直立行走的企鵝,並帶來一隻直立跑步的摺鰓蜥(如圖5…9)到人類學家面前,又該以什麼為標準區分人與動物呢?科學家自身定的標準都可以被一名女高中生輕易否定,何況其它內容?這種顧此失彼的自我否定能是科學嗎?

或許英國人是聰明的人種,否則僅有小學五年級水平的論文怎麼能成為“科學”?英國少女的分析又怎能改變“科學”?中國科學家發現1000萬年的醉猿即不能成為科學也不能改變科學。難怪一些“明智”的中國科學家寧可放棄“龍的傳人”,也要甘當英國人發明的猿猴子孫了。

6。以猜測替代事實

由猿到人的進化史裡,從600萬年前的千禧人到2萬年前的山頂洞人,儘管有所在地層或岩石證明年代,但證明猿骨化石的年代科學依據又是什麼?從不足三塊骨頭碎片的千禧人到少的可憐的地猿化石、再到露西小姐的20%骨骼化石、東非人僅有的半個頭蓋頭、北京人的頭蓋頭及肢骨、爪哇人的頭蓋骨、尼安德特人的半個頭蓋骨,有一份完整的古猿骨架嗎?即使將所有“猿人”化石集中到一起,不分年代地拼湊起來,也組裝不出一份完整的全身206塊骨,那些缺失的骨頭化石是不是在想當然的基礎上猜出來的?這同用一堆不完整的雞骨頭猜成是孔雀有什麼區別?這種猜測說成是科學探索還勉強可以接受,如果正式定為科學,則給人一種以猜測替代事實的感覺。沒有得到證實的猜測能成為科學嗎?

7。不符合客觀規律的變化

達爾文先生既然敢寫《人類起源與性的選擇》,想必應該知道人類的歷史吧?但達爾文先生能說出起源於猿猴,卻說不出人類史的年代!由弟子負其勞吧,於是從十九世紀初定為2萬年、10萬年,到北京“人”的出土,人類史已達到50萬年了,這個標準答案几乎被毛澤東所承認,可見其權威性。到了十九世紀中葉,人類始祖遷居到非洲了,其標準答案也作廢了,人類史一下子長到了175萬年,露西小姐的問世使人類史再長到300萬年,到十九世紀末,地猿的到來,人類史延長到440萬年,僅一個世紀人類史便提升了200多倍!不能再無止境地延長了,否則因沒有人類文化伴隨會失信於民的,於是將地猿稱為“始祖”算是封頂了。可沒過幾天千禧人又蹦出來“顯靈”,難道還有比始祖輩份更高的人嗎?那始祖還叫什麼始祖?它豈不也成了重重孫子輩?得!在始祖前再加個猿初人罷,於是人類史又延長到600萬年了。反正無論是猿變人還是猴變人,中心都在一個變字,所以多變幾次都屬正常現象了。這種變化無常的東西也有資格稱為科學嗎?

可笑的達爾文系的學生們卻將這無常的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