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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部分

草書裡,告訴我們這樣一句話:

“魏雖腐餘,勢未盡,又挾房中術以媚,得客歡。”

這句話,通俗點說就是,魏忠賢雖然割了,但沒割乾淨。後半句兒童不宜,我不解釋。

按此說法,有這個優勢,魏忠賢要搶魏朝的老婆,那簡直是一定的。

能說話,敢花錢,加上還有太監所不及的特長,魏忠賢順利地打敗了魏朝,成為了客氏的新對食。

說穿了,對食就是談戀愛,談戀愛是講規則的,你情我願,談崩了,女朋友沒了,回頭再找就是了。

但魏朝比較慘,他找不到第二個女朋友。

因為魏忠賢是個無賴,無賴從來不講規則,他不但要搶魏朝的女朋友,還要他的命。天啟元年(1620),在客氏的配合下,魏朝被免職發配,並在發配的路上被暗殺。

魏忠賢之所以能夠除掉魏朝,是因為王安。

作為三朝元老太監,王安已經走到了人生的頂點,現在的皇帝,乃至於皇帝他爹,都是他扶上去的,加上東林黨都是他的好兄弟,那真是天下無敵,比東方不敗猛了去了。

可是王安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喜歡高帽子。

高帽子,就是拍馬屁。所謂“千穿萬穿,馬屁不穿”,真可謂是至理名言,無論這人多聰明,多精明,只要找得準,拍得狠,都不堪一擊。

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我們就知道,馬屁,是有聲音的。

但魏忠賢的馬屁,打破了這個俗套,達到馬屁的最高境界——無聲之屁。

每次見王安,魏忠賢從不主動吹捧,也不說話,只是磕頭,王安不叫他,他就不去,王安不問他,他就不說話。王安跟他說話,他不多說,態度謙恭點到即止。

他不來虛的,盡搞實在的,逢年過節送東西,還是猛送,禮物一車車往家裡拉。於是當魏朝和魏忠賢發生爭鬥的時候,他全力支援了魏忠賢,趕走了魏朝。

但他並不知道,魏忠賢的目標並不是魏朝,而是他自己。

此時的魏忠賢已經站在了門檻上,只要再走一步,他就能獲取至高無上的權力。

但是王安,就站在他的面前。必須剷除此人,才能繼續前進。

跟之前對付魏朝一樣,魏忠賢毫無思想障礙,朋友是可以出賣的,上級自然可以出賣,作為一個無賴、混混、人渣,無時無刻,他始終牢記自己的本性。

可是怎麼辦呢?

王安不是魏朝,這人不但地位高,資格老,跟皇帝關係好,路子也猛,東林黨的楊漣、左光斗都經常去他家串門。

要除掉他,似乎絕無可能。

但是魏忠賢辦到了,用一種匪夷所思的方式。

天啟元年(1620),司禮監掌印太監盧受因為犯了事,被罷免了。

在當時,盧受雖然地位高,勢力卻不大,所以這事並不起眼。

王安,正是栽在了這件並不起眼的事情上。

前面講過,在太監裡面,最牛的是司禮太監,包括掌印太監一人,秉筆太監若干人。

作為司禮監的最高領導,按照慣例,如職位空缺,應該由秉筆太監接任。在當時而言,就是王安接任。

必須說明,雖然王安始終是太監的實際領導,但他並不是掌印太監,具體原因無人知曉。可能是這位仁兄知道槍打出頭鳥,所以死不出頭,想找人去頂缸。

但這次不同了,盧受出事後,最有資歷的就剩下他,只能自己幹了。

但魏忠賢不想讓他幹,因為這個位置太過重要,要讓王安坐上去,自己要出頭,只能等下輩子了。

可是事實如此,生米做成了熟飯,魏忠賢無計可施。

王安也是這麼想的,他打點好一切,並接受了任命。按照以往的慣例,寫了一封給皇帝的上疏。主要意思無非是我無才無能,幹不了,希望皇上另找賢能之類的話。

接受任命後,再寫這些,似乎比較虛偽,但這也是沒辦法,在我們這個有著光榮傳統的地方,成功是不能得意的,得意是不能讓人看見的。

幾天後,他得到了皇帝的回覆:同意,換人。

王安自幼入宮,從倒馬桶幹起,熬到了司禮監,一向是現實主義者,從不相信什麼神話。但這次,他親眼看見了神話。

寫這封奏疏,無非是跟皇帝客氣客氣,皇帝也客氣客氣,然後該幹嘛幹嘛,突然來這麼一槓子,實在出人意料。

但更出人意料的是,沒過多久,他就被勒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