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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part 1抉擇(圖)(1)

1926年,沙飛從無線電學校畢業。同年7月,在父親的支援下,14歲的司徒傳毅然從軍,在北伐的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中當報務員,隨北伐軍南征北戰。兩年後,他奉調廣西梧州雲蓋山軍用長波無線電臺,在此一駐就是三年。1932年春,沙飛被時任汕頭電臺臺長的族親司徒璋邀請到汕頭電臺擔任特級報務員。

此時,他受到自己司徒本家的照顧,收入頗豐、待遇優厚,住在電臺的集體宿舍。

他與同事、當地姑娘王輝(原名王秀荔)相識,很快,他們開始了戀愛。富於激情的沙飛告訴王輝:他要做一個像魯迅一樣的文學家。他聲情激越、滿懷憧憬,而王輝也為自己敏感熱情的愛人傾倒,沙飛是王輝生命中唯一的男人。

熱戀的時候,沙飛買了一架手攜式照相機,他們騎車去公園,以奼紫嫣紅的花草、雕樑畫棟的亭臺為背景拍照。有時候,王輝也把自己的兩個妹妹帶去。沙飛拍攝的照片,看似隨意,總是在你不經意的時候“喀嚓”一下,卻又十分自然靈動。沙飛經常說:人的自然情態就是一種美,自然得像生活本身就是一種美,而矯揉造作只能扼殺美。這是他以後用一生的時間所證明的觀點—— 他生來就是一個攝影師。

1933年3月30日,沙飛和王輝在汕頭登記結婚了。

這些照片上的江南風景,秀麗迷人。沙飛為了突出景物的整體效果,甚至不惜把人物縮小。這樣的新婚照片是甜蜜的,也是回味無窮的。

沙飛和王輝在蘇州拍的結婚照中,石橋似長虹臥波,一對夫妻站在橋上。因為逆光,橋身映入水中,使得通透的半圓形拱橋,在瀲灩波光中,組成巨型月輪。而沙飛夫婦分別居於橋面護橋欄上,顯然有“花好月圓”之意,顯得濃情蜜意。這是沙飛現存最早的攝影作品,彌足珍貴。

婚後的沙飛收入高、工作穩定,使得他有時間鑽研學習,也更加渴望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改變。他結交了一些美術界的朋友。一直想當文學家的沙飛,看到族親司徒慧敏參與拍攝的《漁光曲》、《大路》和《自由神》以後,更加痴迷於影像。

從這時開始,照相機佔據了他更多的時間,他迷上了這個神奇的小黑匣子。他擺弄著這個新鮮玩意,把每個月的收入寄給父母以後,剩下不多的錢都用在了攝影上。結婚後的日子慢慢由他帶著妻子出去玩,變成他一個人到處奔波,拍攝景物、人像、靜物,他的目光也漸漸從妻子孩子身邊移開,涉獵豐富的社會生活,他陪伴家人的時間越來越少。

起初,王輝非常支援他的愛好,她是個開明的妻子,掌管家裡的財政大權,給他錢買好的攝影器材,經常幫他一起沖洗照片。看到他拍出好的照片,也非常高興,她是他第一個也是最忠實的觀眾。

在王輝的支援下,沙飛在本來就狹窄的家裡,搞了一間小小的暗房。沙飛拍攝的照片,就可以不用送到照相館去,而是在自己家裡的暗房沖洗、放大、裁剪。王輝見到沙飛經常要忙到凌晨兩三點鐘,第二天還要上班,非常心疼,主動給沙飛當助手。

但讓妻子王輝沒有意料到的,正是這架照相機改變了沙飛的命運,改變了他們的家庭婚姻,也改變了很多人的回憶。也許沒有這架照相機,沙飛的家庭會如同無數當時的普通家庭一樣飽受戰亂之苦,顛沛流離,夫妻同甘共苦,不過中國攝影史上也就少了一位卓爾不群、才華橫溢的攝影師。

《足跡》是沙飛這一時期的代表作。海浪為金黃的沙灘畫上了首尾相接、濃淡適宜的“斑馬線”,表現了堅韌生命的和諧律動。這顯示了沙飛在景物拍攝上面的用心細緻和隱喻意圖。

沙飛早期的作品都是一些人道主義的作品。他加入黑白影社,開始辦個人攝影展,希望能夠透過自己的照片提升群眾正義感和對社會不公平現象的不滿。相對於一些資深的攝影人員來說,沙飛這時候技術尚且稚嫩,他在慢慢地摸索著,從黑暗裡摸索出一些門道,在新聞攝影和技術上打下了一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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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抉擇(圖)(2)

1935年6月,沙飛以別名司徒懷加入黑白影社以後,越來越嚮往上海,這時候的上海是無數進步青年的搖籃,是抗日救亡運動的主要陣地。上海的魅力與日俱增,沙飛決定要到上海去搞攝影。但是他的決定遭到了妻子王輝的激烈反對。她認為在電臺工作穩定,又有不菲的收入,攝影根本就只能作為愛好,難以謀生。更何況沙飛和她已經有了家庭有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