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鶯出谷般講述道:
“根據《治安管理法》規定:打架鬥毆如果報案,由接警的警察負責調查情況。
如果情節較輕,不構成人體整體組織傷害的,警方可以不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由警察從中調解。
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受害人輕傷以上級別的傷害,施暴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這種情況就不是受害者可以隨意撤案的了。警方必須介入調查。
所以,我現在必須瞭解受害人的情況,看看本案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聽完這段講解,金允浩他們這幾位檢察官面面相覷。
這些東西他們備考司法考試時,學習過。在法學院進修時,溫習過。參加工作後,更是會經常用到。
因此,對於《治安管理法》,他們可謂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以往,都是他們給受害人和嫌疑人講述這些東西,現在卻輪到警察給他們講述,感覺非常怪異的說。
看到眾人再次沉默,女警察似乎很不開心,心想也太不拿豆包當乾糧了。
她知道屋內在座的各位身份肯定不低,否則不會來這麼高檔的地方聚會。而且從剛才警察署長的親自交代中,也能看出這些人非常有權勢。
可是一身正氣的她,卻打定主意要管此事。
不管是誰,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懲罰。這是她的人生信條。因此。遇到這種事情她不會坐視不理。
看到眾人的目光都看向金允浩。女警察找到目標。
“看你身體健康,應該不是受害人,你是施暴者?”她問道。
“算是吧。”金允浩淡淡的回答道。
女警察眉頭一皺,很不滿意這種回答,換上一副嚴厲的語氣問道:“請說出你的姓名和職業,出示你的身份證。”
“……”金允浩沒反抗,掏出工作證遞給女警察,同時很配合的回覆道:“金允浩。首爾江南地方檢察廳特搜部次席檢察官。”
女警察走過去,剛要伸手去接金允浩的工作證件,可聽到這句回答,她動作一頓。
“噗咚。”
她身後跟著的那位男性警察應聲摔倒,癱坐在地上,兩手扶著門框想要站起,可怎麼都爬不起來。
他被嚇癱了,心中哀嚎著,小小的巡警居然去查特搜部檢察官的事情,這不是沒事吃砒霜。作死嘛。
女警察的表現比男性警察強太多,她咬著牙接過金允浩的工作證。仔細檢視了一番。敬了一個禮,然後居然將工作證件扣下了。
“工作證件我先留下,等查清事情我會交還給你。現在請說明當時情況,和受害人情況。”
女警察與金允浩對視,眼神毫不避讓,公式化的說道。
“呵…”金允浩笑了。
他看了眼鄭在秀,低聲道:“鄭首席,我先去處理這件事情,就先告辭了。”
鄭在秀看了眼金允浩,點了點頭,沒說話。
而身旁樸賢俊等幾位檢察官,則多少鄙夷的看了一眼金允浩。
這麼屁大的小事居然要親自去處理?
別說是一位普通警察,就是警察署長來,都不必如此。
還親自去處理,真是給檢察官這個職業丟臉。
金允浩沒有理會這些人的目光,笑呵呵的與這些人告辭,便率先走出了包廂。
看著金允浩離開的背影,鄭在秀瞭然一笑,呢喃道:“挺聰明的人,對付起來需要浪費些手腳了。”
——
金允浩離開包廂後,女警察立馬跟了出來。
隨後,李正泰也跟了上來。他溫怒的對女警察低吼道:“你怎麼回事?說了是個誤會,你這是搞什麼?”
女警察緊跟著金允浩,似乎像看守犯人一樣,扭頭回答道:
“這是我工作職責,除非受害人沒事。否則我必須帶眼前這位回去調查。”
“呵呵,好,真好!”李正泰冷笑了一聲:“想要看受害人是吧,跟我來。”
看到李正泰讓步,女警察滿意一笑,跟上去的同時對金允浩說道:“你也跟過來。”
金允浩搖頭一笑,接著跟上,他覺得這個女警察十分有意思,也想看看她如何收場。
可是接下來發生的情況有些出乎意料。
兩個受害人提前離開了。
他們二人看樸成澤和李正泰進去的時間太久,以為跟裡面的人聊上了,於是等得無聊的二人便提前離開,去附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