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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老闆的意思我懂,他是想讓我用商業的辦法解決,然後少去禍害女同事。

我不是聖人,於是欣然答應,便帶著女孩回家。到了門前,我開啟門,拉亮燈,忽然看到客廳桌上的花瓶裡放了一大把鮮豔的百合,我一愣,整個客廳好像認真收拾過一樣,我馬上去各個屋看了一遍,顯然都被人打掃過了,單身漢的凌亂蕩然無存。我回到客廳,當機立斷掏出錢讓那個女孩走,那個女孩大獲全勝一般一扭頭就走了。

百合,我最喜歡的花,我久久地凝望著它,並在客廳的沙發上坐下。有人一定來過,還把這裡認認真真打掃過,可他為什麼不等一等我呢?我下意識地又把各屋轉了一遍,然後走到陽臺上向窗外眺望,那是生生不息的夜色,無數的燈光在閃爍著,我和我妻子當年就願意互相依偎著沒有目的的向外瞭望。我又回到客廳,等了很久,兩次在沙發上睡著又醒來,時針已經指向凌晨兩點,這時,我才慢慢反應過來,估計不是外人,可能是我僱的那個搞家政服務的大姐,她平時手腳麻利,特別節儉,今天恐怕是她節外生枝買下的百合。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才覺得自己恐怕是胡思亂想所致。十一點鐘洗漱完畢,我拿著包去上班。天氣有些熱,我一邊在路上走,一邊還在回憶昨晚的那些百合。走過地下通道時,一幫子民工在發小廣告,我特別不喜歡這種促銷形式,連忙往一邊躲。這時,有一個人在背後拍了我一下,我回過頭來,連那個人的面目都沒有看清楚,那個人搶過我的包撒腿就跑。

“站住,搶劫!”我大喊一聲,撒腿就追。

前面那小子跑得可真快,三步兩步就已經跑到地下通道的出口,我大呼小叫追過去,那小子已經上了一大半臺階。等我徹底爬上臺階,那小子早已連個人影也沒有了。我氣喘吁吁地站在那裡,一種失敗感油然而升。當年我上學時的短跑成績相當不錯,可現在真是時過境遷了。

人們從地下通道走上來,他們好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十分冷漠地穿過我的身邊。有的還嗔怪地瞥我一下,認為我擋了他們的道兒。這時,一個穿著白色長裙的女人走了上來,她的脖子上掛著一串華貴的水晶項鍊,當她撩起她波浪型淡紅色的長髮時,我的心怦地一跳,情不自禁地高叫了一聲,“林嵐——”

那個女人看了我一眼,判斷以後,禮貌地笑笑說,“你認錯人了吧——”

怎麼可能認錯,朝夕相處了六年,怎麼可能認錯?我跳過去,一把抓住她說,“林嵐,林嵐——”

那個女人沒有退縮,她鎮靜地看一下我的雙手,然後客氣地對我說,“你再看看,我是那個你要找的人嗎?”

我們的湯匙(3)

我愣了一下,仔仔細細看了她五秒鐘,然後斷定,沒錯,她就是林嵐,連她的眉毛中間那顆淡淡的痦子都沒變。可是,她的穿著確實和原來有天壤之別。原來的林嵐是個教師,打扮很樸素,而現在的她,頗讓人感覺得有些冷傲和雍容華貴,從外表根本看不出她是幹什麼的。

但是一個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打扮,這沒什麼奇怪的,我對自己說。

“你是林嵐嗎?”我冷靜一下試探著問。

她又看了我一眼,說,“請放開我的手好嗎?我不習慣這樣和陌生人說話。”

我心有不甘地放開手,真的,我還不習慣林嵐用這種語氣和我說話呢,雖然她的嗓音還是那麼具有磁性。

“我叫於靜,不叫林嵐。”她說。

“你今年多大,你的生日是什麼時候?”我又問。

“我們有必要說這些嗎?”於靜說,然後繞開我往前走去。

“你在哪兒工作?”我連忙跟過去,又接著問。

“有必要告訴你嗎?”於靜側過頭,依然不溫不火地說。

我跟在她旁邊,於靜以陌生人的態度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可林嵐怎麼會把我當作陌生人呢?我怎麼也無法把這熟悉的面容和動作與現在陌生的情景聯絡起來。

“要不,小姐,咱倆認識認識吧——”我黔驢技窮地請求道。

於靜停下腳步,她轉過頭,嘴角挑起一絲微笑,有些冷漠地對我說,“你不怕認識我會讓你倒黴嗎?”

“我當然不怕。”我說。

於靜奇怪地看我一眼,又瞟了瞟不遠處,一個藏在樹叢後面等著逮違章的交通警察正望向這邊。我馬上說,“別看了,他只抓交通,不管治安。”

於靜只好獨自走開,我厚顏無恥地在她後面不遠處跟著,她走進路邊一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