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沒什麼稀奇的,“洛凌”以前只在電視上看到過,蘭加則是坐過旁聽席,見證過幾位同行被審判的場面。
長排的座椅上沒有東西,法官的大桌子上也沒東西。
從法庭盡頭的小門出去,兩人看到了一間休息室、一間會議室。兩間房間同樣像是被清掃過的,桌椅地面都沒東西。
兩人去了三樓法院工作人員的辦公室。
辦公室門上倒是有掛門牌編號和辦公室成員的銘牌。
內德布萊克有單獨的辦公室,裡面的傢俱、物品都整齊擺放,少有帶有個人特色的東西。
沒有相片、沒有小盆栽、小擺件,這裡就是一間徹頭徹尾的辦公室,放了法律類的書籍和檔案。
洛凌找到了圖書館案子的卷宗。
“有詳細資料。”洛凌的手點著那一份名單。
原告、被告、檢察官、律師、證人……所有人的名字、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住址都被列出。
“難道要一個個找?”蘭加不耐煩了。
“那麼就放棄這一條好了。”洛凌無所謂地說道,隨手又翻了起來。
“金子的事情呢?”蘭加又問。
洛凌沒回答。
蘭加推了洛凌一把。
洛凌沉吟著,“這個受害者是金城大學的教授,他家人都是接受過良好教育、有正當職業的人,怎麼會報復殺人,還將屍體放在那地方,留下恐嚇字條呢?”
洛凌的疑問蘭加無法解答。
洛凌考慮是不是哪一環節發生了偏差。
或許那張恐嚇字條和這起案件無關?
“你還需要考慮多久?”蘭加問道。
“哦,看看其他地方吧。”洛凌放下了卷宗。
這卷宗上面也沒其他的資料了。
蘭加正要離開,看到卷宗封面表格內的原告、被告,又停住腳步,轉身拿起了卷宗。
“怎麼?你想到了什麼?”洛凌問。
“還記得我說的在圖書館裡發現的舊報紙嗎?”蘭加說道。
洛凌點頭,腦中靈光一閃,“那個教授,難道是……”
“應該就是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