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九歌答應向箐會把其中的巧合搞清楚,但情商達標的她可不會直接衝過去問凌一琳。而是選擇在收拾好行李後,先開始還掉自己在節目中欠下的三頓飯。
第一頓,孟九歌選在了抵達海市的那一天,邀請凌一琳去了一家西餐廳,品嚐了一次時令套餐。
第二頓,是第二天的上午,在睡到自然醒後,孟九歌開車帶著凌一琳去了一家專注早午餐的飯店,在十點解決了早餐和午餐。
在吃到餐後水果後,孟九歌才從行程安排下手,開始和凌一琳聊天。
“十一號我要出個差,去隔壁市參加商場的開業典禮,到時候就麻煩小一跟著我跑一趟了。”孟九歌說道,看向了坐在自己對面的凌一琳。
凌一琳的衣著很簡單,短袖加上一件夾克外套,看起來年輕充滿活力。
“沒問題,九歌準備在隔壁市待幾天?”凌一琳問道,把小番茄丟進了嘴裡。
“主辦方只要求我在開業當天出現,不過我想多玩兩天再回來。”孟九歌明知故問,“對了小一,我沒記錯的話,你在外面租的房子,是這個十五號到期的?”
凌一琳點頭,“嗯,我已經和房東打過招呼了,到期以後就不續租了,我會抽時間把東西搬出來的。”
“那擇日不如撞日,我們今天去搬家怎麼樣?”孟九歌跟著說道,“這樣我們在隔壁市也可以多玩幾天。”
凌一琳眉梢微挑,“九歌你是要和我一起去搬家嗎?”
“幫朋友搬家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呢嗎?”孟九歌笑了笑,指了指窗外,“正好我又是開車來的,到時候把用得上的東西直接塞車裡就行了。”
話都說到這裡了,凌一琳要是再拒絕,就顯得太見外了一些。
就這樣,在車載導航的指引下,兩人在十點半抵達了一個沒有物業的老小區。
“這個小區已經建成三十年了,那個時候還沒有什麼物業的概念。”凌一琳解釋道,帶著孟九歌爬到了四樓,用鑰匙依次開啟了防盜門和木門。
房內面積很小,加在一起也就只有三十多平,堪堪和孟九歌房內一個次臥一樣大。
一眼望去,房間內非常整齊乾淨,角落處放著兩個啞鈴,空氣間縈繞的也是淡淡的香薰味,足夠證明住在這裡的是個極為自律的人。
“傢俱和電器基本都是房東的,只需要帶走一些生活用品就行了。”凌一琳說道,從衣櫃的角落拿出了兩個大的行李袋。
“桌子上的東西都需要搬走嗎?”孟九歌接過了其中的一個行李袋。
凌一琳看了一眼桌面,對著孟九歌笑了笑,“嗯,九歌你把東西往袋子裡面裝就行了,到時候我會重新整理的。”
孟九歌點了點頭,很快就把桌子上整齊排列的書,鋪在了行李袋的底層。隨後是一些本就裝在餅乾鐵盒中的雜物,接著是一些文具用品。
為了避免東西太過雜亂,孟九歌把筆筒裡面的筆也一併塞進了鐵盒中。
就在孟九歌打算把蓋子蓋上的時候,最上面帶著酒店logo的簽字筆,讓她下意識停下了手上的動作。
筆桿上印著對孟九歌來說極為刺眼的‘開元酒店’四個大字,下方還有字號相對小的客服熱線。
某個晚上的記憶翻湧而至,讓孟九歌下意識握緊了手,發白的指尖用力到讓平整的鐵盒蓋變得彎曲。
“小一,你這裡怎麼還有印著酒店logo的簽字筆啊,你是在酒店兼職過嗎?”孟九歌問道,鬆開了鐵盒蓋,拿起了裡面的筆。
孟九歌本以為自己的聲音會發抖,但實際上吐露出來的語調和平時幾乎沒有區別,聽不出任何問題來。
凌一琳順著望過去,發現之前順手塞進兜裡的簽字筆,被孟九歌拿在了手上。
“沒有,不過我去過這個酒店好幾次,可能是辦事的時候沒注意,一不小心把筆也帶回來了。”凌一琳說道,語氣也和平時沒有區別。
“是這樣啊。”孟九歌把筆重新放了回去,壓下眼底翻湧的思緒,“我把筆筒裡面的筆也一併放在這個鐵盒子了。”
“好,麻煩九歌了。”凌一琳應了一聲,回頭繼續收拾自己的衣櫃。
【主人,剛才被孟九歌拿在手裡的,是主人在606號房間順過來的簽字筆。】小七提醒道。
“嗯,我知道。”凌一琳的回應很是平淡,這本來就是她計劃的一環。
【主人不擔心孟九歌會聯想到那張紙條嗎?主人在書寫的時候,沒有刻意偽裝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