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部分

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8月28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對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原司長曹文莊的死緩判決。

曹文莊的命保住了,有網民為此憤憤不平,認為姓曹的也應該給斃了,這樣才能平民憤!

公正地說,他的罪名雖然與鄭筱萸相同,但他畢竟只是一個部門的負責人,是政策的執行者,負責政策制定的是他們的局長鄭筱萸,他是我國醫藥監管的最高行政首長。

曹文莊沒有被送上斷頭臺,在許多人看來已是不幸中的萬幸了,可他卻不領情。不僅在法庭上全盤否定了檢方的指控,還堅持認為自己是個清官。從差一點就見了閻王,到中國的清官,二者的距離也太遠了吧,可見在一些人的眼中,對受賄罪和翫忽職守罪見仁見智。至少在中國,至少博士曹文莊就有這樣離奇古怪的認識,這是發人深省的一個小小的插曲。

電子書 分享網站

鄭筱萸和他的秘書們 第六節(1)

6。在中國醫藥界,有兩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顯赫人物,他們掌管著中國藥品和醫療器械審批的生殺大權,只要找到他們就等於攀上了財神,財源滾滾

曹文莊自稱“清官”,不知他心目中的清官是什麼樣的概念。沿著曹文莊的履歷追尋會發現,不論是出於上進還是對知識的渴望,曹文莊在參加工作後,自感到在商學院中藥系學的那點知識實在算不了什麼,步入仕途的曹文莊顯然感到他的學歷無法勝任要職,於是他像時下許多官員一樣在政法院校攻讀了法學博士。

搞的是中醫藥監管,卻去學法律,在選擇專業時,曹文莊肯定是動了一番腦筋的,是為了增長自己的法學知識,還是有其他想法,一般人不得而知,更奇的是他的博士畢業論文,不知是巧合還是預感到了什麼,令人驚異的是,論文竟然是《論貪汙罪和受賄罪的主客觀要件及犯罪構成》。不僅選題是貪汙罪和受賄罪,還論述了“主客觀要件”“犯罪構成”,看來曹博士對這篇論文的選題真正是下了大工夫。

也許這篇論文發表後使許多貪官讀了受到教育,挽救了他們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法院在量刑時對如此重要的論文竟然忽略不計,對這位博士“清官”的判決就是受賄罪,並且是死刑緩期執行。

曹文莊進入高牆鐵窗已經一年有餘了。寂靜的夜晚,武警戰士的槍口在如水的月光下晃動,陰冷的牢房裡,曹文莊躺在床上,定會對自己所做過的事有了新的認知。此時,他的老上司鄭筱萸已踏上黃泉路,時間已經撫平了他心中的躁動,不知曹博士在法庭調查時對這篇博士論文中的“主客觀要件”是否有了新的理解。

在翻閱曹文莊的案卷時,我從檢方對曹文莊的起訴書中有了新的發現,那就是檢方明確提到關乎對他量刑的一個重要“要件”,那就是行賄人魏威——江湖上人稱的“拿號王”。

據媒體報道:魏威,別名魏濤,30多歲,河南人氏。見過魏威的人描述,他身形瘦小,其貌不揚。

如果以貌取人,那就大錯特錯了,自古貌不驚人者幹成大事的大有人在。熟悉他的人透露,早年,魏威在河南漯河從事藥品批發,掘得第一桶金,獲得原始積累之後,他轉戰我國的重工業基地東北。工商資料顯示,2000年,魏威收購了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藥廠,在此基礎上,在吉林省工商局註冊成立了吉林全威製藥有限公司。2003年,魏威可能感覺“全威製藥”還不夠威風,不夠國際化,於是把公司更名為詹姆斯安迪製藥有限公司,同年底遷往通化。不知道這位河南人肚子裡的小九九是如何盤算的,到了通化不久他又把公司更名為威威潤生製藥有限公司。到了2004年,魏威可能感到還是洋名更有感召力更有影響力,他的威威潤生製藥公司分化為兩個製藥廠,即諾氏製藥(吉林)有限公司(下稱諾氏製藥)、巴里莫爾製藥(通化)有限公司。與此同時,魏威還成立了太平洋藥業有限公司,後更名為菲爾斯杜克;2005年4月,再度更名為阿爾貝拉醫藥公司,主要業務為藥品銷售。

鄭筱萸和他的秘書們 第六節(2)

經過一番由中到西由西到中又迴歸西洋的喬裝打扮,魏威早已不是當年那個瘦小懦弱的河南鄉下人了,搖身一變已是多傢俱有“外資背景”的藥企大老闆了。

與許多其貌不揚的人一樣,魏威的成功自有過人之處。與他打過交道的人評價:人極精明,極善交際,為人極仗義。這“三極”優點集中到一處,就是社交能力極強,手眼通天,從而造就了他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