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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審批,國家備案的兩級聯審”制度。

接下來的認證令人回味無窮:前3年僅有1000家藥企透過認證,2003年一年就有5000家藥企過了關,而2004年鄭筱萸所規定的大限到來之前,竟然有6000家藥企跨過了認證的門檻。

GMP認證的濫批過關同樣是大把的銀子在其中作祟,只要花足了銀子,標準就可以“達到”。一家影響較大的雜誌認為“每家獲得GMP認證的藥廠,包括硬體改造與運作費用在內,為此平均支付約1000萬元”。

沒有考證這種計算的科學性。但可以肯定地說,藥企為此支付了鉅額費用,掌權的官員為此獲得了鉅額租金,而國家和百姓為此遭受了巨大損失。

GMP認證是規範生產企業的,GSP(GOOD SUPPLY PRACTITE)是指良好供應規範,是規範藥品流通企業的。東北一位與藥監局有著多年恩怨的藥商對GSP認證意見極大,他說,國家藥監局出臺GSP檔案後,對藥商企業沒有名額限制,只要你符合條件,就能成立新的醫藥公司。GSP正好迎合了那些醫藥代表,他們既有銷售網路,又積累了金錢,於是醫藥公司在各地如雨後春筍。他認為,目前醫藥市場這麼亂,醫藥公司太多是一個重要原因。據不完全統計,我國2003年醫藥經營企業有萬家,2004年透過GSP認證的企業達萬家。

醫藥經營企業的過多過濫,使醫藥市場秩序混亂,老百姓的直接感受是藥價總是降不下來,看病難、看病貴已經成為怨聲載道的熱點。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對這一古訓過去體會的不深,淮南和淮北哪能有如此之大的差別?採訪了鄭筱萸腐敗案,我真正地認識到,與許多國外實施起來很好的東西到了中國就變味一樣,GMP是美國等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認證制度,引入中國就成了禍國殃民的惡舉。這不僅是鄭筱萸的人生敗筆,也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鄭筱萸和他的藥商們 第二節

10。他播的是龍種,收穫的是跳蚤,1500多家倒賣批文的醫藥諮詢公司冒了出來,這些公司都與他或他的手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將企業辦一個批號的行賄價碼最高抬到100萬元

“地標”升“國標”、GMP和GSP認證是鄭筱萸主政國家藥監局7年來的得意之筆,這些“政績”也加速把他送進了墳墓。

一方面是國家重新設立了門檻,這道門檻又很高,另一方面是企業必須跨過這道門檻,得到批文,否則企業就會被市場無情地淘汰出局。以“地標”升“國標”中一個“遼(字)藥準字”為例,生產企業如果能率先拿下“國藥準字”批文,其他省相同品種的批號都將被登出。這種做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對藥品市場起到了規範作用,但引發的企業間競爭卻進入白熱化。

於是,在上個世紀末和本世紀初的幾年,我國的醫藥企業展開了一場前所未有的攻堅戰——拿下批文!

鄭筱萸及其藥監官員們正是由於批文的不公開不透明不公正,才瘋狂收受賄賂。在檢方指控的鄭筱萸的八宗受賄罪狀中,基本都是因為文號換髮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管滋生的腐敗。

批文的腐敗使東北一些企業涉案較多,被業界稱為除浙江以外的另一個重災區。遼寧省藥監局原局長張樹森和吉林省藥監局原副局長於慶香的被查處,牽出了一些藥企為得到批文不惜重金公關的行賄醜聞。

東北吉林的一家醫藥企業涉案金額巨大。這家公司的老總在兩年時間裡拿到了200多個批文,所花費的銀子有多少隻有他自己能數得過來。重金投入,如何才能收回成本,這位老總沒有認認真真地做藥,而是鋌而走險走捷徑。在鄭筱萸案公佈的假藥中,這家公司佔了多數。從2004年起,這家公司不斷有假藥和非法廣告被有關執法部門查處。如九陽雄根、速威七鞭回春樂、至寶三鞭等等。

在法庭宣判的判決中,披露了這樣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

鄭筱萸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經後來抽查發現,包括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材料獲得了藥品生產文號的換髮,其中有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

吉林省藥監局原副局長於慶香在辦理這些批文中發現了巨大的尋租空間,大肆受賄。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於慶香經手批文至少1000多個,她自己交代共收受賄賂1000萬元,上面提到的吉林那家企業搞到的批文,許多藥品都是從無到有很快弄出來的,當時的批文明碼標價,一個批文從20萬元到5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