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史麼?這倒可以說。
世紀初戰亂,我祖先偷渡過來,成了名鐵路建設工人,微薄的工資只能維持家庭溫飽,經濟條件很困難。
我爺爺四十多歲那年,在洛杉磯唐人街開了第一家星期天便利店,希望靠它來改善生活,整個唐人街只有它一家,每天騎三輪車到市面上採購貨物,集中在便利店裡出售,賺取之間微薄的差額利潤。
整整積累了兩年,才開出第二家分店,唐人街?不,那時候不在唐人街了,店面是租來的,還僱傭了一位東南亞工人,我清楚記得他叫巴頌。
那時候戰爭不斷,還碰上史無前例的經濟危機,可因為多了一家店的緣故,利潤還要更高點。
有位白人警察盯上了那兩家店,依靠1882年釋出的《關於執行有關華人條約諸規定的法律》這條無理法案,不僅毆打了他,還要強制把我祖先遣送回去。
我爺爺變賣了所有家產,才換到三張居住證明,沒有任何公民權利的暫時居住證明。
他重新開始打工,積累到足夠開店的資金後,為了躲避那名警察,到洛杉磯西邊再次開了家便利店,我父親和奶奶留在唐人街,去看他要走兩個小時。
情況到五十年代才稍微好轉,那時候在洛杉磯,sos剛開了第十一家分店,我在這種環境下考上布朗大學,因為學費高昂,每個學期我都會爭取拿到獎學金,自己養活自己。
那時候其他學校會對華人減少獎學金數目,甚至是取消資格,布朗大學不同,所以我很愛它。
等我1954年畢業,家裡有二十多家分店,我爺爺七十多歲,將生意交給我父親接手,他向銀行貸款沒成功,之後聯合幾位朋友,開了家叫做華美銀行的小銀行,把年利率提高到9%,吸引唐人街居民往裡面存錢,再用它擴充套件sos便利店還利息,店鋪數量一下子增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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