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來到倫敦。
太陽懸掛在正空中,從愛丁堡回來,才花一個小時時間。
韓宣把安雅送回塞西莉亞夫人住的賓館,她們晚上就要回美國,告別時候安雅叮囑,一定要把熊貓帶給她玩。
見她難得像回小女孩撒嬌,韓宣哭笑不得告訴她,等動物搬遷和入境手續弄好,建成動物園之後再說,現在還不能把它們帶走。
沒告訴戴安娜王妃自己回來了,本來應該和安雅她們一起回美國,不過最近沒什麼要忙的,想待在歐洲再玩幾天。
下午在一家咖啡店坐了會兒,等到三點鐘,加布里爾和傑森開來兩輛租來的勞斯萊斯影靈,直奔倫敦市區西邊的貝克街。
韓宣觀賞著窗外街景。
心想倫敦人口將近七百萬,在如今算是數一數二的大城市,要想從中尋找到一個人,談何容易……
是的,.羅琳了。
只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地址。
於是在去愛丁堡之前,聯絡了一家偵探社幫忙尋找。
要是再過些年,直接去警察局用電腦搜尋就行,而現在從海量紙質檔案中找人,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提到貝克街就不得不說起阿瑟-柯南-道爾先生,《福爾摩斯》系列的作者,他在書中虛構了一個貝克街221b號的地址,讓這條街道聞名全球。
他寫書時候,貝克街已經有了,不過沒有221b,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成為所有偵探迷們,心目當中的聖地,韓宣找的這個人,就是無數福爾摩斯迷中的一位……
交通狀況還算好,沒碰上堵車。
不適應靠左行駛,總有種彆扭的感覺。
尤其還聽加布里爾說,他這樣開車的次數屈指可數,韓宣沉默不語,低頭繫好安全帶。
拐進倫敦西邊這條最長的街道,隔幾家就能看見一個偵探社的招牌。
他們可遇不到什麼兇殺案,沒事接些抓偷情、捉鳥、找狗之類的事情,差不多能養活自己。
羅尼-魯尼就是其中之一。
他從小沒有母親,父親也在羅尼二十歲時候去世了。
繼承父親留下的一家百貨公司,靠出租店鋪,也算是個身價千萬英鎊的小富豪。
羅尼喜歡福爾摩斯,喜歡到發狂。
八七年他父親去世後,就在貝克街221b福爾摩斯紀念館的對面,租下了一層公寓,掛上偵探社的招牌。
整個公司目前只有他和女秘書兩個人,女秘書整天沒事幹,他自己東奔西跑幹活,在倫敦有不少人知道這個笑話。
英國私人偵探社合法,混得好的人,有時候還能跟警察局合作,處理一些簡單的案子,幫忙找線索。
可惜羅尼不屬於“混得好”的那幫人,每個月賺得錢不夠交水電費,他卻一直堅持了下來,堅信一定能碰到大案子。
韓宣總覺得他是無聊找事做的可能性比較大。
說實話,要不是傑森跟他合作過一次,幫忙盯個上了美國黑名單的罪犯,自己又不認識這方面的人,絕對不會去找他。
已經過去三天了,一個電話沒打過來,抱著試試看,不行再換人的心態,下車望著招牌出神。
“福斯摩爾-魯尼偵探社?”
韓宣轉身看向傑森,明顯再說能不能靠譜點。
“嗯......”
傑森憋了半天,回答道:“他說要不走尋常路,這片地區叫福爾摩斯的有二十多家,只有他這一家叫福斯莫爾。”
“有什麼區別麼……”
一位相貌一般,但身材火爆到炸,以至於忽視她外貌的紅衣女郎,踩著高根鞋走出來。
“委託人對吧?福斯摩爾先生正在等你。”
韓宣再次看了看傑森,“有沒有搞錯,名字都改了,專門創造出這個新名字?”
傑森摸摸自己鼻子,悻悻然道:“上次他還叫羅尼,絕對沒錯。”
而加布里爾則看了那女郎半天,深深嘆了口氣,嘀咕道:“好福氣啊……”
《福爾摩斯》系列韓宣都讀過,從門口進去,發現佈置和書中描寫的分毫不差。
登上十七級臺階,延續英國公寓一貫迷你風格的房間出現在眼前。
裝修充滿維多利亞時期的考究與豪華,深紅色桌布、胡桃木色傢俱,讓房間在略顯昏暗的同時,也增添了幾分柯南-道爾筆下的陰鬱感。
放大鏡和報紙隨手擺放,拉起的窗簾邊,站著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