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火車站遇見姜羿那天,陪著姜綾逛了一上午外加半個下午的百貨公司後,姜綾拉著她到福華喝下午茶。
一坐定後,姜綾劈頭就開始詳細“審問”關於她的一切。
而她,很奇怪的,競沒有半絲想隱瞞的念頭,也許是心上的痛過於強烈、也許是“眾叛親離”的感受過於孤寂,她一古腦地將“離鄉背井”的始末,原原本本交代清楚。
聽故事的姜綾,聽著聽著,竟然就在大庭廣眾下掉了眼淚,看著姜綾的眼淚,當時的她,不知該陪著哭,或者乾脆苦笑……理智告訴她,該是告別眼淚的時候了,
人,總要懂得長大,她不能一直像個孩子,對於得不到的情感,哭哭鬧鬧。
那天下午最後是怎麼結束的,她忘得差不多了。只記得,聽完故事的姜綾完全不顧她意願,堅持把她帶回家。
進了姜家,只有姜媽媽,還有一位管家媽媽在家。一開始姜媽媽把她當成姜綾的同學,接著姜綾把姜媽媽拉進廚房,經過二十幾分鍾,母女倆才又再度出現在她面前。
她完全不知到姜綾對姜媽媽說了什麼,姜媽媽只是拉著她的手溫和的說:“把這裡當成是自己的家,這樣吧,姜媽媽認你當乾女兒,家裡多個女兒也熱鬧點。”
樂樂這才發現,原來姜綾的“熱心”與“霸道”,來自於姜媽媽的遺傳。於是她莫名其妙由無家可歸的人,轉而成為別人的乾女兒、乾姐姐、乾妹妹,突然之間她又有了“家人”。
那天晚上,姜羿回到家看見她,臉上的表情卻是一副早知如此的模樣。
後來,她漸漸發現,自己不過是姜綾收留的眾多“生物”之一。但再怎麼說,她算是唯一一個能被歸為“人類”的生物。
比起姜綾曾經收留過的流浪狗、流浪貓、流浪天竺鼠、流浪蟒蛇、流浪蜥蜴、流浪烏龜……她算是最正常,卻也最奇特的“收留物”了。就這樣,她毫無選擇地被留在姜家。
看著姜綾逗趣的誇張表情,樂樂只好笑著說:
“我的好妹妹,我保證不會害你下十八層地獄。從現在開始,我保證我會多說幾句話、多要求你、多笑幾聲、多吃一點、多些快樂,這樣你滿意了吧?我答應,一定給你這個小阿姨,生個最健康的小孩,你別再抱怨了。”
看著樂樂勉強擠出的大笑容,姜綾不忍心繼續逼迫,只好帶點不甚甘願的語氣說:
“話都是你說的,我沒逼你喔。我只是希望你快樂一點,為那種男人痛苦,完全不值得。”
看著姜綾義憤填膺的表情,樂樂淡淡嘆了口氣,沉默了幾秒,才換上另一種態度對姜綾說:
“感情如果能以值不值得判定分合,這世上也不會有那麼多痛苦的人了。我的理智管不了我的感情,所以我的感情毫無理智可言。
小綾,為了孩子,我願意活得快樂些,我只是需要時間復原、需要時間學習重新出發,請相信我,我一定會改變。我記得人家說過,為母則強,所以為了孩子,我一定會更堅強。“
姜綾第一次看見樂樂流露出如此堅決的表情,不禁訝異,兩個月前,她還是那個為了風鈐哭泣的女孩,柔弱的樣子像是陣稍強的風,都禁不住,沒想到才兩個月時間,她似乎有了轉變。
難道就像樂樂說的:為母則強嗎?不管如何,這一刻,她是讓樂樂說服了。
“好,我相信你。今天晚上我要跟同學一起去唱歌,你要不要去?”
“好啊!”樂樂想也不想就答應了。
對於樂樂出人意料的答案,姜綾在原地怔了幾秒,這不是她第一次約樂樂跟她的一票同學出去,卻是樂樂第一次迅速答應。
看來,樂樂真的想改變自己了。
“你答應了,就不可以後悔。”為了防範樂樂後悔的可能性,姜綾很快再補上一句。
“如果會後悔,我就不會答應你。”
第二章
姜綾蹦蹦跳跳闖進樂樂的房間,還有一個小時,宴會就要開始了。為了防止樂樂“臨陣脫逃”,姜媽媽特地交代姜綾“進房監督”。
一看樂樂還站在那串風鈴前,姜綾不得不嘆氣。
那個男人到底有多好?好到即使他以“非人道”的方式對待樂樂,仍然讓樂樂念念不忘?
她儘可能放輕腳步走到樂樂身後,用力拍了一下樂樂的肩膀,以為能讓沉思中的樂樂嚇一跳,沒想到樂樂不動如山,依然背對著姜綾。
正要開口的姜綾,發現樂樂輕輕拭淚的動作,她索性走到樂樂面前,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