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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北小“遺民”(5)
李敖的父親除在吉林六中擔任校長外,也在吉林女子師範、吉林大學兼課。李敖的媽媽此時正在吉林女子師範讀書,有可能認識李敖爸爸,只不過李敖爸爸是在高班上課,他媽媽在低班,沒有直接授課而已。所以兩人的結婚並非自由戀愛,而是靠“媒妁之言”。
李敖爸爸當時離婚不久,前妻是一位尹女士,人也很賢惠,可惜不能生育,不但不生男的,連女的也不生,這在傳統大家庭裡可是“罪莫大焉”,偏偏李敖的奶奶又是個生育能力極強的婆婆,兩相對比,更讓尹女士抬不起頭來。後來李敖的爸爸給她找來醫生診斷,但尹女士是舊式的中國婦道人家,非常“羞醫”,不肯讓醫生看她的婦人病,最後鬱郁而死。李敖小時候,逢年過節要同姐姐們折錫箔,裝入大紙口袋,燒給死去的親人,其中一袋,就是燒給這位尹女士的。
李敖的媽媽顯然適合李家,她好象與婆婆比賽式的,一連串地生孩子,最後在總數上雖然不敵婆婆,但孩子成活率100%,卻遠非婆婆能比。
2.顛沛流離(1)
生逢亂世,人不如狗。
為了生存,李敖的爸爸帶著一家十九口,從東北來到北京,後來又升為太原禁菸局局長,可不久就被捕,原來他一直在做著地下抗戰工作。
李敖陪伴著爸爸,閱歷大大增加,只不過在太原看到日本的相撲和戲,感覺惡劣極了。
令他感興趣的是在瓷器上看到很多光著身子的男女,但又不許看。
他盲腸炎開刀,雖然疼痛難忍,卻一聲不吭。
不過他對爸爸的抗日工作的成績卻很懷疑,因為他太小。
此時的東北正處於黃金時期,土地肥沃,生活富裕。但九一八事變後,東北廣袤的國土盡陷敵手,“遺民忍死望恢復,幾處今宵垂淚痕”,老百姓飽嘗亡國奴的辛酸和痛苦。
在這種情況下,李敖的父親決心帶領全家進行一次大遷徙:從東北遷到北京。
李敖的父親做出這個決定是很需要勇氣和魄力的。一是因為遠離故土難免戀戀不捨,二是北京好雖好,但對這一家人來說一切都是未知數,三是此時李家已是家丁興旺,老少加起來已達十九人,這樣的家庭舉家南遷,自然是浩浩蕩蕩,也自然是備嘗顛沛之苦。但作為一家之主,眼看著家人在日寇的鐵蹄下安全堪憂,生活無著,他必須負責。作出“遷京”的決定,也是迫不得已。
此時李敖才兩歲,當然還體會不到國恨家仇和流離失所帶來的痛苦,但苦難的種子已在他內心生根發芽了。
李敖的父親雖然曾在北大唸書,此時到北京也算故地重遊,但處境、心情和十機年前畢竟有根本的不同,東北是根,北京是浮萍,一切都要從頭開始。
首要的工作自然是找到工作,解決全家十九個人的飯碗問題。當時李家的人計有:爺爺、奶奶、姥姥、爸爸、媽媽、五叔、三姨、四姑、老姨、老姑、大姐、二姐、三姐、四姐和李敖,外加大爺、大娘一系四位。
但北京此時也已是風雨欲來,找工作談何容易。李敖的父親四處碰壁,他去找過他的老師胡適,但是胡適沒有理他,胡適對有成就的學生是很樂意幫忙的,但李敖父親讀書不出色,胡適對他沒印象,自然就談不上幫忙了。
找來找去。李敖的父親總算在法部找到一份小差使,薪水雖然不厚,但有聊勝於無,吃飯問題總算解決了。
李敖的父親此時真是辛苦,甚至連車也不坐,每天居然從東城走到西城去上班,只是為了省下車錢供家用。每天下班回來,他都在麵包行裡買兩塊麵包,一塊給全家最老的——爺爺——吃,一塊給全家最小的——李敖——吃。他自己和其他的人,都看著,不吃。
一天爸爸回來,告訴家人他在皇城附近的柳樹上看到有人上吊,大家倒吸了一口涼氣,隱隱約約預感到什麼不幸的事情又要到了。
1937 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日本鬼子的鐵蹄又踏進了北京。
此時李敖全家搬到北京還不到一年。李家第一反應是繼續往南遷,但李敖的父親為這十九口的大家庭所累,再沒有能力有所作為了。於是他派李敖的五叔做“代表”,到後方去,而他繼續留在北京堅持地下抗日活動。早在“九一八”事變後,李敖的父親就參加了馬占山將軍的東北義勇軍的抗日工作,他當時是馬占山將軍的秘密盟員,這一身份,他一直保持到抗戰勝利。
於是全家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