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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對美聯儲法案持堅決反對意見的議員林德伯格(Lindbergh)在這一天對眾議院發表演講:

“這個法案(美聯儲法案)授權了地球上最大的信用。當總統簽署這個法案後,金錢權力這個看不見的政府將被合法化。人民在短期內不會知道這一點,但幾年以後他們會看到這一切的。到時候,人民需要再次宣告《獨立宣言》才能將自己從金錢權力之下解放出來。這個金錢權力將能夠最終控制國會。如果我們的參議員和眾議員不欺騙國會,華爾街是無法欺騙我們的。如果我們擁有一個人民的國會,人民將會有穩定(的生活)。國會最大的犯罪就是它的貨幣系統法案(美聯儲法案)。這個銀行法案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嚴重的立法犯罪。兩黨的頭頭和秘密會議再一次剝奪了人民從自己的政府得到益處的機會。”

經過與美國政府一百多年的激烈較量,國際銀行家終於達到了他們的目的,徹底控制了美國的國家貨幣發行權,英格蘭銀行的模式終於在美國被複製成功了。

8。 誰擁有美聯儲?

許多年以來,究竟誰擁有美聯儲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美聯儲自己總是支吾其詞。和英格蘭銀行一樣,美聯儲對股東情況嚴守秘密。眾議員賴特。帕特曼(Wright Patman)擔任眾議院銀行和貨幣委員會主席長達40年,在其中20年裡, 他不 斷地提案要求廢除美聯儲,他也一直在試圖發現究竟誰擁有美聯儲。

這個秘密終於被發現了,《美聯儲的秘密》一書的作者尤斯塔斯(Eustace Mullins)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研究終於得到了12個美聯儲銀行最初的企業營業執照(Organization 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記錄了每個聯儲銀行的股份構成。

美聯儲紐約銀行是美聯儲系統的實際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貨幣審計署(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報備的檔案上記錄著股份發行總數為203053股, 其中:

洛克菲勒和庫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紐約城市國家銀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即花旗銀行前身,擁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

JP摩根的第一國家銀行(First National Bank)擁有15000股;

當這兩家公司在1955年合併成花旗銀行後,它擁有美聯儲紐約銀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它實際上決定著美聯儲主席的候選人,美國總統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圖章而已,而國會聽證會更像一場走過場的表演。

保羅。沃伯格的紐約國家商業銀行(National Bank of merce of New York City)擁有21000股;

羅斯切爾德家族擔任董事的漢諾威銀行(Hanover Bank)擁有10200股;

大通銀行(Chase National Bank)擁有6000股;

漢華銀行(Chemical Bank)擁有6000股;

這六家銀行共持有40%的美聯儲紐約銀行股份,到1983年,他們總共擁有53%的股份。經過調整後,他們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銀行15%,大通曼哈頓14%,摩根信託(Morgan Guaranty Trust) 9%,漢諾威製造(Manufacturers Hanover) 7%,漢華銀 行(Chemical Bank) 8%。

美聯儲紐約銀行註冊資本金為一億四千三百萬美元,上述這些銀行究竟是否支付了這筆錢仍然是個謎。有些歷史學家認為他們只付了一半現金,另一些歷史學家則認為他們根本沒出任何現金,而僅僅是用支票支付,而在他們自己所擁有的美聯儲的賬戶上只是幾個數字的變動而已,美聯儲的運作其實就是“以紙張做抵押發行紙張”。難怪有的歷史學家譏諷聯邦儲備銀行系統既不是“聯邦”,又沒有“儲備”; 也不是銀行。

1978年6月15日,美國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Government Affairs)釋出了美國 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鎖問題的報告,該報告顯示,上述銀行在美國130家最主要公司裡擁有470個董事位置,平均每個主要公司裡有個董事位置屬於銀行家們。

其中,花旗銀行控制了97個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個;漢華銀行控制了96個;大通曼哈頓控制了8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