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見作者登門來了,很熱情地讓座沏茶。但是聊了半天,作者關心的劇本稿酬問題,團長卻隻字未提。作者把話題朝這方面引,團長卻一直迴避。
作者實在憋不住了,問:“稿費……”
不提這事倒好,一提稿費,團長本來客氣的臉頓時變了顏色,反問道:“稿費?要哪門子稿費?誰規定要付稿費?”
驟然凝結的氣氛使作者很尷尬。伸手要錢,在一般中國人眼裡畢竟是件不體面的事。
他的臉刷地紅了。
“我們還沒給你討揚名費呢?”團長生氣地說:“如果不是劇團辛辛苦苦排練,這劇本能演出嗎?白給你揚名了?拿揚名費去吧!”
我們的農民作者被弄糊塗了。他辛辛苦苦創作劇本的時候,曾盤算著能得到多少稿費,盤算這些稿費能打多少醬油多少醋,沒料到,今天倒欠一筆帳!
他問周圍的人,大家都說沒聽到過“揚名費”一說。他託人向地區文化局局長打聽,局長也回答說應當得到稿費。
他又去劇團要稿費。
團長則向他要“揚名費”。
這官司打到了縣法院。
法官們從來沒遇到過這種官司。憑感覺判案,那麼在一個劇團和一個農民之間.孰輕孰重可想而知。於是,法官對作者說:“準備交揚名費!”。 最好的txt下載網
正名:經濟權利(2)
作者咽不下這口氣,上訴到地區法院。地區法院的法官也感到是個難題,依據哪一個法哪一個條款來審理這種官司?
還好,陝西省後來成立了一個版權處。法官們到版權處諮詢,瞭解到了關於版權的一些基礎知識,懂得了作者享有經濟權利。
縣法院的誤判終於得到糾正。我們的農民劇作者終於得到了稿費,儘管只有百十元錢,這點錢還不足於抵償創作時的紙筆損耗。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應當為之慶賀。他得到的不僅僅是那點可憐的稿費,而且是正義,是社會對一個創作者辛苦勞作的承認,是作者應當得到的經濟權利,這種權利不容剝奪。
問題還不僅在於是否承認作者的經濟權利,而且在於在多大程度上承認這種權利和保障這種權利。具體說,問題不僅在於是否向作者支付報酬,而且在於所支付的報酬能否與作者付出的勞動及作品的價值相等或基本相等。
拒絕支付稿酬的情況固然很多,而剋扣稿酬的現象就更加普遍。作家們從事著高強度的複雜勞動,創造著豐富人民精神生活的精品,而他們的收入卻相當菲薄,生活相當清貧。
一雙巨大的手託著一頁剛剛翻開的譜紙,上面沒有字,等待著著名音樂家施光南繼續譜寫,但是,他走得那麼早,留下一頁空白。
一束強烈的追光自上而下照射過來,追光下沒有人,那本來是為著名音樂家施光南留下的地方,但是他走得那麼早,留下一片空寂。
“施光南聲樂作品音樂會”舞美的獨具匠心的舞臺設計,以此處無聲勝有聲的效果,轟擊著人們感情的閘門。歌手們在臺上演唱施光南的歌曲。那些歡快的旋律增添了一絲沉鬱。那些憂傷的旋律則使人更加憂傷。
他走了,留下無限的遺憾。
他家裡,鋼琴上依然擺著一束勿忘我。他曾經為它譜寫了一首《勿忘我》。他也是以忘我的精神為人民譜寫那些不會消逝的樂曲的。
但是,這個忘我勞動的人,得到的報酬又是什麼?
文聯的負責同志到他家裡去弔唁。他的妻子洪如丁拿出兩張匯款單給大家看。這是施光南死前譜寫的兩首歌曲的稿費單。一張是十元錢,另一張是十二元錢。
望著這兩張匯款單,大家的眼眶都溼了。這就是一首優秀歌曲的價值嗎?這就是對一個嘔心泣血的作家創造性勞作的報償嗎?
再望一望家裡的陳設,一切都是那麼普通,連地板都沒鋪,唯一突出的就是那架鋼琴。看得出,這位從事複雜的創造性勞動的音樂家家裡,與從事簡單勞動的人家生活沒有兩樣。
如果是在版權保護很健全的國家,如果是在智力創作可以得到優厚待遇的國家,像施光南這樣創作了很多優秀音樂作品的音樂家,應當是一個腰纏萬貫的富翁。可他呢?
洪如丁把那兩張匯款單放到桌子上,說:“我們根本就沒打算去領!”
讓它永遠地放在那裡吧。它是一種紀念,同時,不也是一種歷史的諷刺嗎?
在那之前不久,文化部法規研究室的兩位同志曾到施光南的家,向他徵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