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陳情文書自供,另外居然還有本府有名縉紳趙府三老爺的旁證。這二人都不是好相與的角色,連他這個欽差也不敢說能請得動啊。
那麼可以徹底下定決心了馬巡按揮揮手送客。
李佑依舊默默的退下。什麼話也不用說了,馬巡按沒有將銀子退還給他就表明了一切。
不過在馬巡按親筆寫奏本時,仍然對李佑抱有莫名的警惕,又仔細考量一番,出於小心在開頭的“巡按江南十府監察御史馬明學”後面又添上了“蘇州府推官李佑”。
這就算是綁在一起的聯名奏本了,好歹大家都是七品,聯名也不算太掉價。
時間已到景和七年六月初,朝廷收到江南十府巡按御史馬大人的奏本,痛切彈劾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兼分巡蘇松道石綸不稱職,登時朝野矚目。
馬巡按的奏本根本沒有用密揭,直接明傳,奏本進入京師通政司掛了號後,經手官員們對這個居然不加密的欽差奏本都甚為好奇。結果只用半天時間,此八卦便傳遍了各部院衙門,一時朝野議論紛紛,這其中看點太多了。
巡按御史名份上是代天子出巡,在地方小事立裁、大事才奏,所以巡按的奏本尤其是涉及地方官本身的奏本非常有分量。有時候可以直接拿來代核,並非普通官員那些草紙一般的題奏可比,尤其馬巡按另一個身份是某閣老的東床快婿。
再說巡按御史出巡地方,即便彈劾官員,多半也是州縣官這一級別,知府就很少了,更高的幾乎沒有。這次馬巡按卻彈劾一個實際職責近似於布政使的三品分守道,端的是極其罕見,為數十年來第一樁。
更別說這個被彈劾的分守道石大人,是天下官場上有名的兩風太守,官聲向來清直幹練,即使是仇家也不否認這點,不知為何竟然被巡按御史抓住了痛腳。
最奇怪處還在於,奏本居然是聯名的,不知馬巡按出於什麼目的,拉上了一個小小府推官入夥,真是惹人遐想。有精明的人便藉此斷定,這個推官必然是其中關節人物。李佑的大名,算是真正在京師官場上走過了一遭。
話說這奏本中,馬巡按猛烈抨擊本朝著名清臣幹員石參政,說他剛愎自用禍國殃民,並一口氣列出八條罪名,條條言之確鑿,幾乎顛覆了石大人在諸公心目中的偉光正形象。
懂行的揣摩了奏本內容後,點評道:此本並非空洞無物和泛泛而談,稱得上事實俱在,無一不可查明,偏又引申發散,句句誅心,可謂彈章典範。石參政很難自清,在劫難逃了。
內閣大佬尚未做出反應,鏡頭且先轉回蘇州府。前段時間馬巡按的奏本剛剛發走,奏本摘要不知為何就在蘇州府各個衙門中流傳起來,按察分司、府衙、縣衙、守備司、稅課司…
最後不可避免的傳入了分守道署,又不可避免的出現在石參政的公案上。
石參政圓睜雙眼,強行抑制自己的情緒,一口氣看完了這張抄貼――
“其罪一,沽名釣譽,出乖露醜。為邀買士心,以參政之尊意欲強行監臨院試,徒惹地方驚疑,卻不加撫慰以致變亂將起。而後臨事無措,當街狼奔豕突,醜不可言狀,官府體面蕩然無存,幾成士林笑柄。幸賴府衙有力得以消弭禍事。其後猶欲文過飾非,掩蓋事端。”
“其罪二,貪圖享用,翫忽職守。雖為蘇松道,卻只留戀姑蘇富貴紅塵,到任半載,眼中絲毫無松江府諸事,至今不聞不問,亦不曾按臨視事,此為瀆職也。”
“其罪三,居官無狀,以權亂制。朝廷分道設府自有法度,各居其職而已。若名為蘇松道,處處卻行知府事、管府衙務,豈可為道臺官?”
“其罪四,好大喜功,勞民傷財。欺哄朝廷毀屋修城,千家哀號,萬民唾罵。與民爭錙銖之利,卻敗盡朝廷之譽,不知是何居心。”
“其罪五,交結權貴,勾連外戚。為築城工料事,推介皇商錢氏,暗令築城協理通融其事,其中秘情隱晦不可言也。此非空穴來風,有蘇州府推官口證,鄉紳趙良禮旁證,錢氏陳情文書一篇。”
“其罪六,擅作威福,勒逼地方。顧虛名而不務於實,不惜朝廷命官而妄加**。有府衙推官憤而落水,幾乎無命;有四品正堂烈日叩首,厥於階前。巡撫總督亦未見有此威也,驕矜若此,敢問心中已自比督撫否?”
“其罪七,陰用私人,幹亂府政。先有逼倒知府,後有親黨同知署理府印,致府署人心不堪,百事不舉,刑案堆積,糧稅無著,本年夏稅拖欠至今不齊,其它未可一一言狀。”
“其罪八,心胸狹隘,不能容人。嘗觀民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