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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

“東主高明!如此鹽商這邊暫且會消停幾日,可以專心應付府衙了。”莊師爺聽說了後,連連拍馬道。

經過大風大浪的李大人不會因為這點小手段就沾沾自喜的,喟然嘆道:“此乃旁枝末節,縣試才是干係嚴重的大事。大宗師的批文也該到了,他若真受府衙所邀按臨江都縣,本縣便威風掃地了。”

若連科舉這項核心權力都喪失了,縣衙臉面靠別的什麼都掙不回來。而且李佑下達過寄籍人口禁止考試的法令。大宗師若肯來多半是為了錢財。不會按照他的法令行事,更不會將富甲天下的鹽商排除在外,那麼他的縣尊權威將受到很大損害。

莊師爺安慰道:“淮安府學道衙門那邊還是沒有訊息,但車到山前必有路,東主暫且寬心。”

李佑遞給莊師爺幾張文書,“趁著機會,將這些告示張貼出去,若能張揚起來。萬一縣試事有不諧時可以遮掩一二顏面。”

話說自從李大人上任江都縣以後,各種博眼球的事情層出不窮,便催生了一門新職業,美其名曰“信使”。許多閒散人物遊蕩於縣衙大門外,一旦有了新的驚人告示或者驚人訊息,哪怕獲知李大人寫了什麼新詩詞,便立刻飛奔到城中各大酒樓茶鋪進行傳播散佈,以此來賺幾個賞錢。

所以如今江都縣縣衙外面的閒漢遠多於往,李佑交給莊師爺的幾張告示剛一貼出來,半日內便是滿城皆知了。

第一張告示。“江都縣正堂諭:鹽商王淳、劉重選、周恆、鄔鈺、姚士銓、孫開鼎六人雖寄籍江都縣,向不服本縣管教,屢糾不改,藐視縣衙。既如此便不必居留江都。自今日起,六人並全家從江都縣寄籍除名,限十日內離境回原籍,過期以流民論。敬告府內各縣同僚,不可收留此六人。”

告示意思很簡單,既然你們六個不服我江都縣的王法。那麼就別在江都縣住了。對此揚州民眾皆驚呼,縣尊這是要動真格了!

從兩個多月前,李縣尊就以涉案名義大張旗鼓要捉拿這六人歸案審判,中間曲折反覆多次,最後透過府衙插手,這六人才得以徹底脫罪,到此似乎已經平息。

沒想到剛正不阿的李縣尊依然緊咬不放。另闢蹊徑玩了這麼一手狠的。作為需要時常與鹽運司打交道的鹽商,若被趕回幾百裡外的徽州府,那還算鹽商麼。

其實還可以去周邊各縣寄籍,但李縣尊告示裡同樣對周邊各縣有所警告,萬一別的縣怕了才是麻煩。仔細想想,一般的知縣還真沒膽量為幾個不上臺面的中小鹽商去得罪背景通天的同僚。

李縣尊真是剛正不阿,法度森嚴啊,茶鋪閒人點評道…從這個評價就可以看出名聲的重要性了,若李大人名聲不佳,輿論評價估計就成了“死要面子,心胸狹窄、善於記仇”。

被李佑開除江都縣籍的六家鹽商在新安會館裡哭天搶地,但這次大多數同行保持了沉默。

第二張告示,“寄籍人口占江都縣籍,用江都縣之地,飲江都縣之水,卻不務工農,錢糧於縣內無益。自本年起,縣衙加徵寄籍人口生養銀,凡寄籍人口每年一兩,綱商家庭二兩。今年限於八月之前繳完,過期除籍處置。”

一兩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相當於揚州城裡普通人半個多月的薪銀。三萬多寄籍人口若依李縣尊所想,一年下來就可收三萬多兩銀子,接近於江都縣每年皇糧國稅的半數。

不過江都縣寄籍人口多是商家,富裕程度相當高,每人繳納一兩銀子問題不大,所以李佑才敢如此加徵。如果去找農戶每人每年加徵一兩,只怕李大人要製造出景和朝第一場農民起義了。

其實這也可以看做從二十一世界穿越而來的李大人倒行逆施,把在另一個時空已經廢除的暫住人口管理費挪到了這個時空。寄籍人口中的鹽商自然不會掏不起這點銀子,但其中的歧視味道實在是。。。

不過鹽商們還是忍了,對他們而言這錢畢竟不算多,為二兩銀子和金百萬的女婿叫板太不划算。況且除籍的威脅看起來不是開玩笑的,六個前車之鑑還在旁邊告示上擺著哪。

第三個告示:“揚州城窄人多,寄籍人口廣有田宅園林擠佔地方,為均平計,縣衙加徵寄籍人口地產銀。以田園畝數和房屋間架數為準,數額待定…”

除籍六個三流人物,其他鹽商事不關己的忍了,每年多徵收二兩銀子,鹽商們忍了。但要對宅邸園林收稅,鹽商們就沒法忍了。

如果說收人口銀這項是因為寄籍眾多有所顧忌。李縣尊不敢過於橫徵暴斂。所以只收一二兩。但在園林宅邸專案上,只怕就沒這麼多顧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