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他們和西班牙人打,和法國人打,和英國人打,最後,和美國人打,最終的結果卻是他們的家園被毀,不得不四散流利。
印第安納州,居住著許多印第安人的部落,1794的時候,他們被迫讓出了世代居住的東部地區,1800年:|出,成為獨立的印第安納州。
在美國人的印象中,這個風景優美的地方,是“紅番”的居住地,因為這個原因,印第安納州一直以來都是中部比較落後的州之一,全州沒有什麼大城市,一律都是中小城市,首府印第安納波利斯和洛杉磯相比,簡直就是鄉下。
一直以來,這個地方几乎被人遺忘了,世界在發展。印第安人卻還按照他們祖先的生活方式生活,他們艱辛地過著自己認為是“潔淨”的生活。
但是,誰也沒有料到。他們的生活在210這天會被打破。
美國人對待印第安人地態度,和對待黑人沒有什麼兩樣,他們稱印第安人為“紅番”,或者叫他們“黃皮猴子”。經過了一兩年前的民權運動的發展,在美國,黑人地待遇大幅度的提高,不管在生活上還是在政治權利上都逐漸寬鬆,但是印第安人的生活卻還是如以前一般。
210,印第安納波利斯市的十八歲的印第安青年贊薩和往常一樣和他的十幾個夥伴一起離開家鄉到城市裡做工,他們的工作是幫助白人修剪地上的草坪。這一天。一個富有的白人的管家僱用了他們,這讓他們很高興,因為那個叫埃文。貝赫地是個有錢人,擁有著一個大宅子,幹完了工作可以賺上不少錢。
這個埃文。貝赫是印第安納州三K黨的高階成員。1928的美國,三黨分為五大派,分別是西部、中部、南部、東部和北部。西部三K黨的首領就是那個我遇到過的雷斯特。卡麥隆,這傢伙夠義氣,很多方面都和我很對路。也許真地像雷斯特。卡麥隆所說的受我影響的那樣,西部地三K黨在種族問題上異常的開明,他們對黑人和有色人種並沒有什麼排斥,相反,卻能吸納他們。但是其他四派三K黨卻和歷史上的三K黨沒有任何的區別,他們奉行的,是白人至上,對待黑人和有色人種。比如印第安人,他們永遠叫囂著要滅絕。他們認為這些人或者就是玷汙美國的土地,這些人的存在。就是美國的毒瘤一般。
而這個埃文。貝赫,就是這種三K黨人的典型代表。
埃文。貝赫養有一條十分寵愛的大狗。結果這隻狗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竄出來撞到了割草機上當即死掉。贊薩立刻稟告了埃文。貝赫,不料想埃文。貝赫氣憤地稱是這幫紅番弄死了他地狗,雙方開始了爭執,後來埃文。貝赫一怒之下拿出了家裡的獵槍把贊薩打死在院子當中。聽到了槍聲,附近的警察迅速趕到,在沒有經過任何地瞭解之下,這幫白人警察舉起佩槍將其他的十幾個孩子全部擊斃在院子裡。
訊息已經傳出,引起了整個印第安納州印第安人地憤怒。白人無辜殘害印第安人的事情本來就屢見不鮮,這一次,十幾個印地安孩子的死,引起了公憤。
印第安納州十幾個部落的酋長們聚集在一起,一番商議後,他們決定向政府示威,要求政府懲辦殺人兇手,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
一向忍氣吞聲的印第安人走上了街頭,他們高呼口號,要求政府答應他們的條件,倒是迎來的,卻是瘋狂的鎮壓。
印第安納州的州長,是民主黨人理查德。丹尼爾,這個人,是個典型的種族主義者,而且是三K黨的成員和忠實信徒,一直以來在印第安人中的口碑就不好,被稱為“屠殺者”,他簽發命令,讓警察前往平亂,結果不想警察和印第安人爆發衝突,導致10號這天在印第安納了300印第安人,其中有年輕人,有老人,也有孩子。
這件事情經過媒體的報道,立刻傳遍整個美國。
在同一天,民主黨正在中部為自己的競選宣傳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阿爾弗雷德。史密斯面對著記者,對這件事情發表了這樣的言論:
“丹尼爾先生做的事情,沒有任何的錯誤,如果是我的話,我也會這麼做的。這些鬧事的印第安人,是一群暴徒、小偷還有乞丐,他們平日裡就幹著偷雞摸狗的事情,丹尼爾只不過是在維持社會的正常秩序罷了。”
“可以這麼說,印第安納州之所以一直沒有亂子發展得這麼好,可以說完全是我們民主黨的功勞,理查德。丹尼爾是我們民主黨的英雄,我認為國會應該頒發勳章給他。”
如果不是阿爾弗雷德。史密斯的這個發言,我想這件血案頂多也只會在一番小規模的爭論之後就被人們遺忘了。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