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又給不法分子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可以直接洗錢的機會,並會製造大量經濟糾紛和社會風險。
上述兩種意見集中反映了目前民間借貸的兩面性。基於地緣、人緣、血緣等關係產生的民間信貸,獲取資訊成本低,手續便捷,方式靈活,可以提供個性化的信貸服務,實際上是國家金融機構貸款業務的完善和補充。近幾年,我國民間借貸市場融資規模逐年擴大。特別是在民營經濟發達地區,民間借貸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主要渠道,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同樣盛行。有資料顯示,70%左右的農戶都有個人借貸的經歷。
民間借貸總體上起著積極作用,但沒有正式“身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民間借貸的利率普遍較高,提高了借款企業的資金成本,容易發生債務糾紛。民間借貸長期遊離於正規金融市場之外,存在監管缺位問題,影響國家利率政策的實施。據介紹,目前沿海一帶有些地方民間借貸利率達到了200%~300%。
正是看到了民間信貸的兩面性,央行決定加快促進民間信貸的陽光化,目前處在討論階段。民間信貸陽光化很重要,如何陽光化更重要。無非兩條途徑:一是註冊成合法的放貸人或者成立新的金融機構;二是借道現有金融機構實現民間借貸。
《放貸人條例》的核心內容就是探討民間借貸如何陽光化的途徑。這裡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民間借貸願不願意被規範的問題。註冊成合法的放貸人或者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必須交營業稅、年檢且利率被管制(即使有浮動也是管制)。面對如此種種約束,民間放貸人會願意登記或註冊成正規的放貸人嗎?《放貸人條例》會不會叫好不叫座呢?
2 將來玩什麼最賺錢(2)
“民間借貸”借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實施“定向借貸”或許是個好方案。“民間借貸”借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實施“定向借貸”或許是個好方案。具體地說,“民間借貸”雙方自主達成借貸意向,現有銀行等金融機構設立“定向借貸”部門,為達成借貸意向的“民間借貸”雙方提供法律會計等中間服務,只收取服務費,且開始階段國家可代繳服務費以鼓勵陽光化。“定向借貸”是一種“類信託業務”。
民間借貸陽光化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希望龐大的民間資本浮出水面,二是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三是最佳化中國金融體系。即使沒有註冊成合法的放貸人或者成立新的金融機構,民間借貸也一直為第一和第二個問題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僅僅是註冊意義不大,況且僅僅是註冊也無法解決民間借貸與生俱來的負面東西,反而有可能使負面的東西合法化。並且,僅僅是註冊無法起到最佳化中國金融體系這一深遠目的。
借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定向借貸”則可能同時解決上述三大問題。
第一,“定向借貸”以“民間借貸”雙方自主達成借貸意向為前提,尊重和保護了民間借貸的傳統優勢,既讓龐大的民間資本浮出水面,又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渠道,並且有了合法身份,將受到法律保護。
第二,民間借貸同樣存在貸款人信用評估、催收款方式、風險擔保等一系列細節問題,銀行熟悉這些技術活兒,同時將“民間借貸”納入央行信用體系和統計體系,促進現有金融機構提高服務,將大大促進利率市場化程序,對最佳化金融體系意義重大。2009年6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明確提出將把民間借貸納入經濟金融監測和宏觀調控視野,以防範民間借貸潛在風險向銀行業傳導。這是一個正確的舉措。
總之,“定向借貸”既可以讓民間借貸擺脫灰色風險,有利於民間金融組織提升信譽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違約風險,又能把民間借貸納入正規金融領域,打破我國長期以來由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壟斷市場的格局,促進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建設一個“普惠金融體系”。從量上看,當前民間資本大部分還躺在銀行裡,如果民間借貸能夠借道銀行等金融機構陽光化,根據資金逐利的規律,會有更多民間資金更安全地進入借貸行業,這對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意義重大。從大的視角看,民間借貸好比30年前的鄉鎮企業,將對國有銀行產生深遠衝擊,也是利率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第二金礦:科技金融與創業板
在人類經濟和金融進入全球化時代以來,倫敦和紐約先後並且現在依然是世界兩大金融中心。倫敦代表的是第一次金融浪潮,紐約代表的是第二次金融浪潮。
倫敦金融業以實業金融為基調,以銀行為主要業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