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順應這種情況的變化,各省議會提議變更國體,修改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中央和地方的關係。而這種要求最直接的表現,便是要求變更中華民國的國號。
“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是由孫中山最早提出的。1904年,孫中山在美國用英語發表《中國問題之真解決》演講時,用了“中華民國”一詞的英譯:“nationalrepublicofchina”。1906年12月2日,同盟會在東京召開紀念《民報》創刊一週年大會,孫中山在演講時,第一次用漢語提出“中華民國”這個名稱。次年,為宣傳反清排滿革命思想,大學問家兼大革命家章太炎在《民報》第十七號上發表《中華民國解》一文,“中華民國”這一名稱從此為更多人們所瞭解。為了證明此國號名稱之“名正言順”,章太炎引經據典,廣徵博引,從歷史文獻中找到很多直接和間接材料,指出只有“中華民國”這個稱號才是最好最恰當的國號,是獨一無二的最佳選擇。在選擇和宣傳“中華民國”這個稱號的問題上,孫中山是最早提出而且從法理上給予論證,章太炎是從歷史文獻和文化淵源中尋找證據,使其進一步合法化並獲得文化上的正統化。1916年7月,孫中山在上海作題為《中華民國之意義》的演講時強調中國的國號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共和國”,是因為“民”字的意義。歐美的共和國建立遠在中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