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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

“是誰?”是那女孩的哥哥。里昂發現她的哥哥是他的情敵。這位哥哥把妹妹做性玩偶,一玩十多年。

“你好像興趣不大。”

“是嗎?”

“你不想知道他的劣跡。這證明什麼?”

“證明什麼?”

“證明你對他頗有好感。他偷竊的是什麼你知道嗎?”

“不知道。”是一輛卡車。里昂為了給王阿花運一棵他自己伐的聖誕樹,想連夜用完卡車就悄悄還回去。那是他和王阿花共度的第一個聖誕。

“你們中國人對偷竊行為非常痛恨。一般貧窮國家的人都不能容忍偷竊。”

“可能。”我用鼻孔打了個長而深的哈欠。

“你跟那個里昂的同居,是哪天開始的?”

“我和誰同居?”

“里昂。他是叫里昂吧?”

“我和他同居?!”

我困得辯解不動。他用的是個欠恭敬的詞,更貼切的解釋應該是“奸宿”。對他用這樣的詞在我和里昂的關係上,我應該扇他一耳光。可是我實在太困了,肯定是扇不動的。當然我真扇了他,後果就大了。我想我是不是該用阿書跟他的事來回敬他。我斷定阿書跟他至少有奸宿的交情。因為只要阿書講到誰不再滿口野話,她與他便是果真野起來了。但我真是睏乏得厲害;人睏乏到這種程度,對所有的事都懶得計較,都懶得去以正視聽。若我不這麼困,我會冷冷地請他把“奸宿”這樣的詞收回去。說不定我還會跟他做些解釋,我和里昂究竟怎麼了。

“你從那對神職人員夫婦家搬出來,原因是什麼?”

“原因?沒什麼重要原因。”

“那麼,次要原因呢?”

“次要原因就多了,一時半會兒說不好。”

“嫌房租貴?”

“是一方面的考慮。”你不就想要我承認,在牧師家我跟里昂“奸宿”起來不方便?

“你的前房東對你怎麼樣?”

“好極了。”我一直被二十四歲的牧師太太看成順水漂來的孩子。長此下去,她非累死不可。我偌大個人,要把襁褓中的角色好好扮演下去,恐怕也夠我累的。比我單純、美好一百倍的牧帥太太,整天想的、做的,就是呵護我這麼個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