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7部分

14字)

事實證明,很多事情都是有預兆的,越是擔心什麼就要來什麼。那幾天我和明旭都有種莫名的擔憂和忐忑,毫無緣由,空來的煩悶。晚上躺在一起也是,就那麼相互抱著,卻好似馬上就要失去的感覺。

沒過幾天,真的出事了,就在於海判決書下達的那天,在押送監獄的途中,車子出了事情,遭人劫持,負責押送犯人的警察死了一個傷了一個,而於海則被劫走。一切過程的發生僅僅用了10分鐘。要做到這一點,犯罪嫌疑人定是對路線、地形以及車上的人員資訊瞭如指掌,否則怎麼可能這麼快這麼輕易就得手?

要知道,於海可是警方通緝了整整5年的要犯,竟然在10分鐘內就被放回了山林,這無疑是在打警方的臉。再嚴厲的懲罰和檢討都於事無補,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全力以赴將逃犯緝拿歸案。

一時間,客運站、火車站、碼頭和機場全部都派守了警力,各個街道派出所也全力配合巡查,加強監管,形成了一個緊密的警力網。在所有人都希望於海還沒有逃出這個城市的時候,明旭卻希望他已經不在這裡了,因為那樣起碼可以不會威脅到我和我們家人的安全。

其實我和明旭分析了一下,當初於海是因為走投無路了,才會想到要用我來跟明旭拼個魚死網破,即便拉著我做了墊背的,他也覺得不會虧太多。可是現在他死裡逃生,應該把全部心思放在逃跑上,不至於在報復明旭這件事上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雖然對於這個分析我和明旭都達成了一致,可是這僅僅是分析,沒有準確度可衡量的分析。因為這個原因,明旭開始變得愁眉不展,說真的,明旭能這樣特別陰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