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五年內不得參加科舉考試的城鎮,不到5年(1905年),大清帝國已經廢除科舉考試了!
第三款是因日本書記官被殺,派戶部侍郎那桐為專使大臣,赴日本謝罪。
第四款、各國墳塋被髮掘的地方,重新立碑雪恥,並規定北京一帶每處一萬兩,外省每處五千兩。如此天價,洋人真會獅子大開口。
第五款、武器禁運。各國不得把軍火運到中國,時限為兩年。見此款後方知武器禁運,早而有之。洋人大概怕武器流落民間,再來個義和團什麼的;或者就是為了削弱中國軍隊的抵抗力。
第六款、賠償四點五億兩白銀,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本息還清。賠款由上海辦理,以關稅鹽政作保。
四點五億,是個意味深長的數字,根本就沒有經過核算,純粹就是對國人的有意侮辱,合計當時大清國每人罰一兩。老太后的一時糊塗,板子卻打在大清國每個子民的屁股上,這都招誰惹誰了。
第七款、各國派兵駐守使館,中國人不得居住在使館區內。這就是後來的東交民巷使館區,華人不準居住,狗也許可以。
第八款、大沽炮臺和天津到北京一切炮臺防衛設施,一律削平,以絕後患。北京從此門戶洞開矣。
第九款、天津到北京的關隘要地,包括楊村、唐山、灤州、秦皇島、山海關等,允許外國兵駐守。如此以來,外國人從海上到北京,通行無阻。
第十款、小老百姓要是敢觸犯洋人的話,除了要懲辦當事人之外,地方長官也要懲處。也就是說,地方官必須要全力保護洋人,不然要負連帶之罪。雖說我們連罪制度歷史悠久,但因百姓觸犯洋人而連累長官,倒是頭一遭聽說。
第十一款、北河改善河道,各國派專家興修,清政府出錢六萬兩白銀。黃浦河道,也由各國派專家興修,預算四十六萬兩白銀,大清國出一半的錢。此是通商條款,雖然主要為列強傾銷洋貨考慮,但總還算體現了一點點積極意義。
第十二款、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列六部之首再沒有比和洋人打交道更重要的事情了。各國公使覲見禮儀,隨洋人習慣。
議和過程中,李鴻章畢竟年老力衰,多年的積勞成疾,終於一病不起,更可恨俄國人為獲得了東北的侵略權益,一再苦苦相逼,甚至追到病床之前!
李臨死前,仍舊口授談判計劃,有條不紊。各國聽說李鴻章已死,頗有感傷,最後議定和約。
如今世人都說李鴻章所籤之約為賣國條約,但換其他人未必能比李鴻章做得更好。國家衰敗至此,即使第一能臣,又能如何?
又有一說,李鴻章死前一天,口授于式枚遺疏,保舉袁世凱為直隸總督。李鴻章說,當今大清的天下,再沒有比袁世凱能力更強的了,終於成就了這竊國大盜。
《辛丑條約》簽訂後,各國才陸續撤軍,而當時已經佔領北京一年多了。雖說八國聯軍已經撤出北京,慈禧太后仍舊心有餘悸,不敢立刻返回。後來在各臣工的強烈要求下,才決定還都。出發前,太后還命令各省先把回京的路修好,這才起駕返回北京。
慈禧太后到了保定後,坐上袁世凱特別為她準備的超級豪華火車專列,讓老太后見識了一下西洋科技的厲害。慈禧太后回到北京時,樂隊奏樂迎接,因為沒有國歌,據說當時奏的雄壯曲子居然是法國的國歌《馬賽曲》!要是慈禧太后知道了,不知作何感想。
這輛豪華專列,本是為慈禧太后首次乘火車的處女航而專門打造,可誰又知道,十年之後,它卻變成了清廷的叛逆亂黨、後來的臨時大總統孫文的專列?而又過了16年,當它載著東北王張作霖駛過皇姑屯的時候,卻被日本軍閥炸了個稀巴爛。世事無常!
又聽說,慈禧太后在宮中藏三千多萬兩銀子,八國聯軍沒有拿走,還替她保管完好。慈禧太后回宮看到銀子安然無恙,頓時喜笑顏開,逃難之事,早已拋卻雲霄之外。
經此鉅變後,朝中各大臣爭著談論新政,慈禧太后也不再刻意反對。但等到局勢稍微安定下來,便又開始大修頤和園,窮極奢華,一天就花費四萬兩銀子,宮中依舊歌舞昇平,早已忘記了庚子之亂。
只是有一點點不同,那就是慈禧太后對洋人的態度大變。大概是懾於洋人之威,慈禧太后對洋人的要求,大都曲意逢迎,真可謂是“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各國公使夫人,也被獲准時不時的進宮覲見,日本內田公使夫人漢語很好,往來尤其的頻繁。
而光緒帝,他的境遇並沒有因為實行新政就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