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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接起來為止。

我一拿起電話,直接就說:“你很煩,知道麼!”

“別廢話了!”老媽直截了當地說:“一個小時後來接我,我要去市場參觀烹飪表演。”

“不去!”我說。其實我心裡很清楚,即使我不斷地抗議抱怨,找出十七種不同的理由拒絕,但我知道我最後還是會出現在市場裡,帶著一副嫌惡的表情,聽著老媽一會兒批評廚師的選單,一會兒批評他的烹飪技術。

“喝點水,吃些阿司匹林。”她說:“一個小時後見。”

“媽,拜託你好不好……”

“我想你應該看過布魯斯的文章了吧?”老媽說。

“有。”我妹妹露西訂閱了《Moxie》雜誌。我不想走在路上看見書報攤上賣著《Moxie》,也不想看見有人從信箱裡拿出訂閱的《Moxie》。我覺得全身上下都蒙羞了,好像我穿著巨大的紅色衣服在街上走,好像每個人都知道我是“慾望單人床”裡的女主角,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我很胖……而且我還甩掉了一個想要好好了解我、愛我的男人。

“我知道你現在一定心情不好。”

“我沒有心情不好,”我說:“我好得很。”

她一定沒想到我會這麼說。“噢。”她接著說:“我覺得他有點下流。”

“不是有點,是非常下流。”我回答說。

“可是他以前不是這樣的啊!真是出入意料。”

“我們要現在討論他到底是不是一個下流的人嗎?”我躺了下去,頭很痛。

“待會兒,”老媽說:“我們等一下見面再說。”

* * * * * *

我以前生活的街區裡有兩種家庭——一種是父母沒有離婚的家庭,另外一種則是父母已經離異的家庭。

表面上看來,這兩種家庭的房屋沒啥兩樣——都是位於離人行道不遠的地方,四個房間或五個房間的規模,每個家庭大概都有一英畝的草坪。大部分的人都把房子漆成保守的顏色,窗框裝飾跟百葉窗都成對比——譬如石板灰顏色的房子配上藍色的百葉窗,或是米色的房子配上紅色的大門。庭院裡都有長長的鋪石子道,很多人家後院還有游泳池。

但是仔細觀察,你就會發現其中的差異。

在父母離異的家庭,你會看到一群臉總是很臭的青少年,而且女主人都親自在除草、剷土。在父母離異的家庭,單親媽媽開的Camry或是Accord的車子不會年年更換,只會任車子一年一年老舊,就算換車,也只會換那種四手舊貨。如果小孩幸運的話。或許會承接爸爸不要的跑車。

美好的景象不再,夏天在游泳池旁舉辦的大型露天舞會不再有,也不再有工人來裝修新的書房或主臥房。一般兩年到三年就會粉刷一次的房子,也變成四或五年等到油漆都剝落了才粉刷一次。

特別是在星期六早上,我和朋友們都會加入這個與爸爸出遊的隊伍。每隔一週,大約十點或十一點,街道上會有車子進進出出,這些開著車的人,就是過去住在這些大房子裡的男主人。如今一個接著一個開啟車門,很疲累地走到門前,按著自己過去住的房子的電鈴,然後接孩子去度週末。

朋友告訴我說,那幾天都是過得非常奢華浪費的——在百貨公司大肆購物、去動物園、吃大餐、看電影……只要能夠找到一些打發時間的事,來填補已經沒什麼話說的父子相處時間就可以了。不管是和平分手(父母雙方沒什麼錯)或是激烈爭吵下分手(父母雙方在法官、好奇的三姑六婆或甚至在孩子面前數落對方的錯誤跟出軌的記錄),父子間都忽然變得沒什麼話好說。

我的朋友們都很清楚這些常規。在我的父母剛離婚時,我和兄弟姊妹們也執行了幾次這些常規,然後老爸對我們說,他的角色不再是父親,只能像叔叔一樣。週末出遊不適合他,因此我們週六晚上通常會住在他位於另一個城鎮的公寓裡。那裡到處放著昂貴的音響、電視,還有小孩的照片,當然這些照片越來越少,直到有一天連一張也沒了。

我跟妹妹露西擠在一張鋪著薄薄被單的床上,整夜都感到金屬床架硬邦邦的不好睡,而弟弟賈斯就睡在地板上的睡袋裡。我們都是在餐廳解決三餐,因為很少有單親爸爸會煮飯,他們都是再找一個老婆或是女朋友來打理三餐。

星期天早上是去教堂的時間,車隊又再度出現,但是這回剛好相反。車子停下來,把小孩送回來,孩子們匆匆忙忙走進屋裡,不可以用跑的,也不可以看起來很輕鬆愉快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