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般情況,新英格蘭的農村婦女是不會花時間從事這種追捕的。另一方面,在普渥的小說《西部材料》裡,故事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平凡得很(一個女人發現另一個女人迷住了自己的丈夫,就打算把丈夫奪回來),可小說人物卻有其獨到之處;她是馬騎士中的女王,是人們難得一見的人。在選擇奇特的情境作為小說主要敘述問題時,檢驗方法很簡單——你捫心自問,在一百個你所認識的人中,有多少人曾遇到過類似的問題。你也可以採用相似的方法選擇人物型別,看你在街上遇到的一百個人裡,有多少人屬於這種特殊型別。
在這種非同尋常的趣味中,你找到了有“地方色彩”的小說在美國風行的原因。人們對某些地方感興趣,他們或是在那裡呆過,或是願意去那裡。某些地區或地點有象徵意義。大多數美國人對紐約市感興趣,於是,一段時間裡,大部分小說的背景取了紐約——對許多曾去過那裡的人來說,這正是他們嚮往的地方。人們願意讀這樣的小說——那裡描寫了他們希望瞭解的地方。有關地點的這一規律同樣適用於小說人物。一位作家發現某類人物有意思,就不費吹灰之力把他們寫活了。吉卜林筆下僑居印度的英國人,歐_享利筆下紐約女店員,威廉斯筆下的新英格蘭的鄉巴佬,科恩筆下的亞拉巴馬州的黑人和威特活筆下的職業拳擊家,無不如此。由於公眾對對這些人物著迷,其他那些在獨創性和才能上要稍遜一籌成就不能與前一種作家相比的作家也去描寫這類人物,卻沒能成功。很快,這類人物變得如此之多,讀者開始厭倦了。他們不再是活生生的人物,而成了型別。二流小說雜誌的字裡行間到處可見他們的影子,電影銀幕就讓他們霸佔了。開始還是有個性的人,現在看看卻沒什麼個性,已是千人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