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法再裝傻了。
我說:“無論你說什麼,我也不會在他現在這個情況就這麼走了,我是人,不是禽獸。”
“陳小姐是個好人,我明白。”馮叔點點頭:“我家少爺這麼長時間多虧陳小姐照顧了。”
馮叔心裡有氣,說話夾槍帶棒。
我忍下。
同樣的答案,我說了一遍又一遍:“我不會走。”
“聽說陳小姐在n城有個男朋友?”
我點頭。
“在陳小姐心裡,少爺和他,誰更重要。”
“他更重要。”我沒法騙人:“沒有人比他更重要。”
馮叔沉默半晌:“如果你能說,少爺更重要,哪怕你現在是騙我的,我都會讓你進去。”
我說:“我知道。”
“可你還是選了他。”馮叔嘆了口氣:“你甚至都沒有糾結過。”
“陳小姐,你喜歡少爺嗎。”
我說:“你不必問我這種問題,你心裡有答案。”
他也點點頭:“少爺是個腦子很聰明的孩子,但是人再聰明也不能免俗。陳小姐也是個聰明人,不管你想利用他還是怎麼樣,人非聖賢,利益之心裡有沒有真的愛慕,陳小姐自己心裡知道。”
我沉默著捏緊拳頭。
“所以,你可憐可憐他,放他一條生路吧。”
“他不見你,因為他眼睛腫的像核桃一樣。”馮叔看著我:“他傷還沒好,拖著那樣的身體在窗邊看了你六個小時,傷口的紗布被血洇溼了不知道多少層,昨晚又哭,現在脫水昏過去了。”
原來是這樣。
怪不得……
原來不是他眼睛亮晶晶的,也不是他要睡了,也不是他不想要見我。
我好像能想象得到,他側過頭去,眼淚就滑下來。
他想讓我走,只是不想讓我看見他哭。
我回想起,他一遍一遍的叫我「小桐」……後來,他的精神力扯著我的衣角,我好像又能聽見他叫我「小桐」了。
我應該早點察覺到的。
他的不正常。
“他這樣的人,讓他見不到你,可能會傻一陣子,也許能把你忘了……但如果你一直留下,他會認為你對他有意,到時候你再離開他,他……”
是啊,程宵現在已經再禁不起折騰了。
我說:“你不必再勸我,我會走,我已經得到我的答案了,這是他的決定,我已經知道了。”
“謝謝你的體諒,陳小姐。”
“只不過,我還有幾件事,要拜託您。”
“陳小姐但說無妨,能幫上忙的,我都會幫。”
……
“春色轉啊,夜色轉啊,玉郎不還家……”
我開著一輛破現代,嘴裡嚼著一個麵包,開在從m城到n城的路上。
這輛破車是我從大部隊裡一家連飯都吃不起的一家三口用十個麵包換的。
這條路只有我一個人。
我什麼都沒帶。
甚至連五菱都沒回去過,父親、大毛還有初一,我一個都沒見。
我只帶了一樣東西。
風吹的我副駕駛上的書頁「嘩嘩」作響。
是一本《格林童話》。
我的猜測被一一證實。
程宵在書裡,大概是為了出了迷幻林把自己折騰成植物人了。
他因為我,逃脫了他既定的命運,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他才會有這麼多危險。
他這次沒死成,但癱了半身。
這算是一種「置換」。
我也知道了,如果我在程宵身邊,他可能還會有更多的危險。
可能最終,他也會為了我變成植物人。
就像依賴著我和程宵在迷幻林中活下來的民眾一樣,他們在那一場災難中活下來,就會迎接下一場更大的災難,然後重蹈覆轍、死掉。
這沒有意義。
按照程宵的遭遇推算,如果我參與他們的「劇情」,那麼,大毛也會死掉,父親也會死掉。
就算沒死,他們也會和程宵一樣。
我已經算是二十四小時待在程宵身邊了,可他還是這樣的結果。
這說明,憑我一個人的力量,是無論如何也抗衡不了「天意」的。
所以,我走。
我要盡力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蘇熠,讓劇情快進到「結束」。
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