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靈傑,這是他的名字。
這名客人曾經在案發當晚有過一次投訴,抱怨隔壁有人吵架,還因此換了房間。”
“之前辦案的警察沒詢問過?”
“沒有,倒不怪警察,因為案發之後賓館把這條記錄給刪了。”
“他們怎麼敢?!”吳錯氣鼓鼓地站起來,像是要找誰評理,但是沒有發洩物件,只好又坐下。
“趨利避害唄,有什麼不敢的。”閆儒玉解釋道:“晚間發現有客人吵架,甚至激烈道都影響了旁邊的客人,賓館卻不管不顧。
這種行為是否應該對死者負有一定責任,在法律上並沒有準確的界定,但要是死者家屬拿這個說事兒,要求民事賠償,麻煩可就大了,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乾脆刪了。”
“你倒挺理解他們。”
“我這是理解人性,人性不善也不惡,趨利避害罷了。”
“去見見這位客人?”吳錯問道。
“恐怕見不上,據瞭解,這位客人是外地來京北市出差的,倒是可以打個電話。”
一邊說著,閆儒玉把自己的手機遞給吳錯,吳錯撥通其上的一個手機號碼。
響過幾聲,電話接起,是個中年男人的聲音。
“喂,您好,哪位?”
“您好,我是京北市公安廳……”
“呵呵,騙子。”
“嘟嘟嘟……”
“我擦!人善被人欺!”吳錯看著被掛掉的手機,不信邪地又撥了過去,這次他徹底換了態度。
“魏靈傑?”
“是……是我。”
“2016年4月3號,在京北市扶搖賓館入住過?”
“呃……這個……”
“京北市公安廳的,你入住當天,扶搖賓館發生惡性殺人案件,現在懷疑你跟案件有關,我們會……”
“警察!警察同志!”這次,對方急了,“真是警察同志,我沒認出來,剛剛那是勿回了!我可沒殺人啊,您可以查啊……”
“好啊,既然你身正不怕影子斜,當地警方今天就去你單位,你也不用緊張,簡單詢問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