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第一口,劉愈差點連黃膽水都吐出來了,世上最難忍受的事就是挑戰人類的生存底線,但他還不得不繼續坐下來,找第二種草入口嘗試。這是為了生存,劉愈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誡自己。不能因為味覺的牴觸而跟自己的小命過不去。草的味道各不相同,多吃幾口,劉愈才發現口腔對這種令人反胃的草是有麻痺性的,吃的草越多味道越近乎於大同。
劉愈很悲哀的自嘲,看來懶惰的人適合當一隻不用人圈養的野牛。
讓他形容一下吃草是什麼味道,其實也就是苦澀微辣,帶著一種嗆鼻的草汁味道。如果非要從這些草當中選擇一些能入口的,劉愈也經過幾天的摸索,從中掌握出竅門,嫩草可嘗。如果是能吃的草根,帶著稍許的甜味。味道更接近於人能接受的口味,不過吃草根的前提是把草根的泥先“擦”乾淨。
說“擦”,是因為在草原上找水太困難了,劉愈身上的水袋也丟了,遇到有水的地方,劉愈恨不能將所有的水都吸進自己的肚子裡。他也想找一條河流,順著河流南下,不再擔心飲水的問題,但草原茫茫,想找一條河流何其困難。
且他也明白,有河流的地方一定有突厥人的部落,對他一個不會說突厥語言的漢人來說,這是相當危險的事。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況且他還是令突厥人家園不保的元兇。
飢、渴,這兩件事始終伴隨在劉愈身邊,是關乎他生存的最大問題。當然在茫茫草原上生存,問題另外還有許多。
比如說草原夜晚的寒冷,“早穿棉襖午穿紗,抱著火爐吃西瓜”,這不但形容吐魯番合適,在草原上也基本符合這天氣條件,晝夜溫差相差太大,若遇白天多雲夜晚晴朗,後半夜吹點冷風,那真是冷風如獵刀,令本來就穿著一件內衣一件外衫的他在寒風中烈烈發抖。
除了寒冷,還有野獸的威脅。
一到夜晚,草原上的食肉獸,比如說野狼就開始出來活動。遠遠地能聽到狼的嚎叫,那是一種令人覺得淒厲的示威聲,好像野狼在向其他的野獸彰顯他自己地盤的範圍,如果聲音的距離讓劉愈感覺到危險,他也會停下來,等聲音都遠去他才敢繼續趕路。
劉愈過的也是晝伏夜出的生活,因為他不敢在夜晚懈怠,睡著了怕成為野獸的點心。
草原的夏天,白天氣溫很高,趕路耗費體力巨大,等到上午日頭開始強烈,他就會尋找遮蔭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黃昏再繼續趕路。
說是趕路,其實劉愈只是大致朝著一個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這麼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順朝的邊關,回到有人煙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劉愈也不記得到底走了多遠,鞋子都磨破了一邊,走路經常會被尖銳物體,刺的腳底疼,腳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腳底起了繭子。劉愈從來沒這麼長時間走過路,還是在這種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情況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憑一股信念支撐。
“老天爺!你個混球!你把老子扔這鳥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負責,不能讓老子死在這裡!”
劉愈實在走不動道了,就會咒罵老天,這也是獨自一人時唯一說話的機會。
老天將他送來這個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經夠了,這還要來第二次。他也終於知道活在人煙多的地方的好處,至少有力氣就可以換飯吃。在草原上,力氣不能製造食物,更不能製造生機。不過他也覺得慶幸,這畢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麼說餓不死,荒漠裡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乾的,他作為文明人知道沙子從嘴裡進去早晚還會原封不動出來。
也許是老天聽到了他的呼喚,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後的上午,就在劉愈正要準備去找點嫩草吃,順帶睡和安穩覺的時候,遠遠的好像看到一點異樣的顏色。
那種異樣的顏色並非是他所苦盼的邊關又或者是人煙牛羊,而是……
黃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灘的顏色,劉愈也終於明白這幾天為何水源越來越少。
“操!誠心跟老子過不去!”
劉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沒辦法,只能折路向西,試圖從別的方向走出草原。(未完待續。。)
第三百三十二章 殺人越貨
連續不斷的趕路,讓劉愈的身體近乎透支到極限。
二十多天風餐露宿吃野草,不但營養跟不上,還帶來很多後遺症。虛脫便秘,他覺得自己的臉都應該跟草色一樣綠油油的,現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頭腦發暈走不動道,他才會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