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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一個模糊而空幻的身影。

縱使山水橫拖,千里之外,但此地的畫意,卻是更濃更深。

所以,《惜春紀》裡的惜春,比紅樓裡的惜春更加本色,但《惜春紀》卻的確不是《紅樓夢》,在這裡,惜春做著一場比紅樓之夢更繁更空的夢。

她,比她更懂她。

穆鴻逸

安得紅樓半縷魂

安得紅樓半縷魂

惜春身世的疑點,序言裡穆先生已經提出,我便不再贅言。只是想說一說寫惜春的因由。在古本的紅樓裡,“十二釵曲”秦可卿的那一隻最後寫:“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

你知道紅樓裡的十二釵曲何等重要,雪芹一隻筆點到的“箕裘頹墮皆從敬”難道只是平白說嗎?

古本中還有一筆,秦可卿死時賈珍披麻帶孝如喪考妣。妣是指母親,如果賈珍僅僅是與秦氏偷歡的話,如喪考妣這個詞根本就用不上。這裡應該是暗指和可卿偷歡的不是賈珍而是賈敬,也照應前面的“箕裘頹墮皆從敬”,同時以秦氏和賈敬的輩分。爬灰這個詞也可以說得通。

秦可卿死時,賈蓉捐了個官,是五品的龍禁尉,所以第十三回的上半回回目是:“秦可卿死封龍禁尉”。你再看賈敬死時,皇帝是怎樣下旨的,皇帝說:“賈敬雖白衣無功於國;念彼祖父之功;追賜五品之職。令其子孫扶柩由北下之門進都;入彼私第殯殮。任子孫盡喪禮畢扶柩回籍外;著光祿寺按上例賜祭。朝中由王公以下準其祭弔。欽此。”

這樣一來,秦可卿死時種種異常之舉,如果是放在賈敬身上就順理成章了。所以也有一種可能是,雪芹將賈敬死時的盛況搬移到秦可卿身上來。

脂批上寫明,她覺得寫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太過露骨,恐有不便之處,特地讓雪芹刪去。然而雪芹可能不捨,這是一個作者對自己的文字己常生的憐惜之心,他有可能將一些情節搬移,可卿的死和賈敬的死,也許就是屬於這個情況。在重新梳理情節的時候將賈敬的所為隱匿,轉移到賈珍身上,並且將可卿降了一個輩分,配與賈蓉為妻。

這是我看到一個觀點,我不認為全對,但這樣的設想可以做為小說的素材,所以就設計了這樣情況下的惜春,她是可卿和賈敬的女兒。我這樣寫只是為了小說好看。並不可以作為什麼論點。

惜春是十二釵中曹公著墨最少的人物,卻個性鮮明,叫人過目不忘。她的孤僻也暗合了現代人的孤獨感。對於小說創作而言這個人物本身就具有更大更深入的發揮空間。

《惜春紀》寫了很久,日積月累,大約有一年多近兩年的時間。原先只是一時興起覺得構思這樣的故事很好玩,以為寫完也大概是個中篇的樣子,誰知道越寫越不能自拔,放置的情感和意念太深之後,故事的情節和故事裡主角都有了自己的生命,就像伊甸園裡的夏娃由一根肋骨變成了一個完整的女人後,就不受亞當擺佈,甚至要脫離上帝的控制。

等到它寫完之後,我發現它已經不是最初我設想的那個樣子。而其間的故事還有無限伸展的可能性。寫這本書時,時時在思索一些精神上的道理,把它們捋出來,製成絲線,織入文字裡,有時自己看了也會驚異:在某個時刻,你怎會想到這樣的話,過了這個時刻,可能就說不出來。事後也回想不起來。這些或許得宜於在那個文字和思想碰撞的瞬間觸動的靈機。

記下思想的軌跡和變化,留待時間去映證理解的正確與否。文字的作用,大抵如是。

每個人都是命運之上的河流。有各自的源頭和流向,其間有相逢,交叉。也不過是因緣和合適逢其會。

一切的因緣起自於無常,然後藉機成型。只是我們的眼睛會欺騙你,說你所見的一切都是恆常的。當所渴望的東西和現實有了差距衝突之後,人就會心念搖擺,覺得失望。

這其中,同樣會有堅持,理想的重量在其間不斷扶持人前行,讓人不至於在現實的刁難和阻礙面前束手不去努力。雖然有時候,我們努力的只是一個過程,改變的只是當時,結局並不會因此而改變,因為它也不是最終的結局。

在書的最後,惜春知道自己和馮紫英同在一個莫大的輪迴裡,誰也不曾離開。她已經參悟無常的道理,成為覺者。能夠坦然地活在這個世間,等待一切因緣的降臨。出家對她來說,只是因為時機成熟,不是因為失望棄世而做出的逃避。

這樣經過輪迴的惜春,已經與前生作別。

舊時小說裡,“借屍還魂”是很常見的。還魂者和死者的平生際遇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