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女鬼曹曉敏說,那夥歹徒還綁架了不少人,然後用造畜邪術把那些人變成牲畜販賣,紙條上寫的就是他們的作案地點。”
如果不是看到老闆同女鬼簽訂血契的經過,警察打死都不會相信我的話,但現在他信了,至少相信了一半,揣好紙條轉身走了。
警察走後不久,店老闆也醒了過來。
兩世為人,等他惝恍了半晌,我才對他說:“放心,你跟女鬼之間的糾葛已經理清了。不過,你最後還得做一件事。”
老闆忙問什麼事。
我吩咐說:“你把湯鍋裡的骨頭包好埋掉。注意,最好埋在連你自己都記不清楚的地方,越遠越好,越偏僻越好。而且,埋完之後必須轉身就走,不能拜,不能起墳,不能燒紙,不能上香。”
老闆怔怔地聽著,然後認真的點頭。
“大師,為什麼不能給女鬼起墳呢?”
我沉嘆一聲,解釋說:“你不是也說了麼,沒見過自己買來的那種牲畜是何物。這就說明,那些歹徒邪術水平並不高明,可能是學藝不精,或者是新手,所以才弄出了這麼一頭四不像的怪物。”
“這樣的怪物你拜它,讓它得了靈性,變成妖怪害人怎麼辦?這種汙濁之物本不該出現於陽世,燒掉了又怕鬧出怨氣,所以我才讓你遠遠的埋掉,這也是無奈之舉。”
老闆神情有點恍惚,淡淡的不停點頭:“謝謝,謝謝大師。”
“謝倒不必了,收你十萬塊平安錢,也不多收。你不介意吧?”
老闆心頭一顫,嘴咧得好大。
我皺眉:“不是吧,看你飯店這麼大,不會連十萬塊都拿不出來吧!”
修福不假,不過也不會忘記自己的那個渡劫小目標。
十萬塊並不多,我也沒獅子大開口,算是公平交易。
這家飯店是附近幾條街最大的飯莊子了,肯定沒少賺錢,但也畢竟身處小縣城,十萬是合理價位。
老闆知道我救的是他的命,雖然十萬不是小數目,可他拿出這筆錢也不算費勁,畢竟小半年就能賺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