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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家規

見金萬三彙報完還沒有退下的意思,司徒刑放下手中的書籍,有些詫異的問道。

“家主,這裡有幾份請柬,都是要邀請家主參加詩會的。”

金萬三拿出幾個請柬,詢問道。

“都給我推了。”

司徒刑接過來,隨意的翻看了一下,發現都是一些私人性質的邀請,不由興致缺缺的搖了搖頭,毫不猶豫的推辭道。

司徒刑一篇鳴州詩《陋室銘》名震北郡,無數的達官貴人對他趨之若鶩,以邀請他參加詩會為榮。

司徒刑也懂得飢餓營銷,將所有的請柬都以備考為名拒絕。但是邀請的人不見絲毫減少,反而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金萬三因為是司徒刑的外府管家,和知北縣的高門大戶多有往來,身份地位也跟著提升不少。至少走到哪裡,沒有人再叫他商賈之徒。

“府中諸多事情已經步入正軌,賞賜固然能夠收攏人心,但是卻沒有形成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

司徒刑眼睛看著遠處的雲腳,眼神幽幽的說道。

“家主說的是。”

金萬三低頭躬身站在那裡,低聲應道。

“一斗米的恩人,一旦米的仇人。給予太多,有害無益。”

司徒刑眼神幽幽。

金萬三有一種如芒在背之感,心中暗暗的反省。自己是不是得意忘形,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

“把這個找人刻成碑文,立在大廳顯眼處。此乃司徒家家規,雖非國法律令,但我司徒氏子孫,還有司徒家僕役,必須遵守,否則輕則訓斥,重則驅逐。”

司徒刑將一張寫好的紙筏交給金萬三,上面是借鑑了前世江南鄭氏家範,結合現實的實情,綜合考慮,用來彌補大乾律令不足而編纂的家規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