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殘暴,不擇手段。它們的棲息地本在大陸西南費倫平原一帶,卻並不知足,不斷向外擴張,想要掠盡所有財寶與黃金。
遠古的人類與龍進行了多少次戰爭,具體數目不得而知,但至少持續了百年。一個很意外的事實是,與龍的遠古鬥爭中,鮮有魔法師的蹤跡。
因為那時的人還只會用火焰魔法——人類最早掌控的元素能量。而龍,所有的龍,偏偏都不怕火,哪怕是守護與征服兩海之中的海龍都是。嬌嫩的小火球打在龍鱗上根本毫髮無傷,鱗片甚至都不會因此變熱哪怕一點點。
因而人類對龍的戰鬥,唯有由最驍勇善戰的勇士,持冷兵器與之殊死肉搏。龍鱗厚重難以擊穿,能精準突刺的長矛成了最合適的選擇。肚子,頸下,尾下,眼睛,甚至口舌。與龍的搏鬥如此艱難,鋒利的爪子與有力龍尾,口中噴出的熾熱火焰,人類在它們面前立刻顯得如此渺小。
能與龍搏鬥的勇士,千萬人中難以尋其一。有那麼一段時間,與龍的戰爭中,人類節節敗退,從災難叢林到庫莽古叢林,再到恕瑞瑪沙漠。凡龍所及之處,生靈塗炭,鮮有人煙。
直到巨神峰。這瓦羅蘭大陸上,與天空最近之居所。古老的斯坦帕族世代衍息於此,高山的極端環境鑄就了他們比山石還強韌的身軀與精神。
龍不會放過巨神峰,它們從南方飛來,想要奪下這裡的財富與土地。而斯坦帕族毫不畏懼。他們舉起長矛與圓盾,踏在被火焰席捲的土地上,迎戰那遮天蔽日的巨大身影。一片人倒下,立刻再有新的人撿起他們的盾與矛補上。古老的斯坦帕語中,沒有退縮二字。
他們勝利了,慘勝。來犯巨神峰的龍,就永遠地留在了山峰上。而原本遍佈莫格隆平原的斯坦帕族,幾近全滅。
這是人類對龍的戰爭史上的第一場勝利,轉折之戰。那之後人類終於開始反攻。人類最好的戰士,斯坦帕人,他們已經打不動了,僅存的幾個聚落匯合退居於巨神峰腳下休養生息,也只能休養生息。現在必須輪到其他人站出來。
於是大陸上的不同部族逐漸達成了同盟,帶著對斯坦帕族的敬意與對龍的怒火。其後歷經幾十年,他們一點點攻回家園,奪回財富,將龍群趕回費倫平原,令它們不敢再踏出半步。
只是戰爭中死去的人,無論是斯坦帕族的,還是其他部族的。這些人,他們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而屠龍從此成了斯坦帕部族一項最神聖的傳統,為紀念那一場如此慘烈的戰役,也為替這些永遠不會再回來的先人復仇。潘森的部族拉闊爾,他們是從斯坦帕族演化而來,也繼承了這個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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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成人禮
“——所以你恐怕沒注意過,拉闊爾族的每個屋子,屋簷上都有個木雕。那是代表這一家的戰士曾經狩獵過的獵物,是榮譽之碑。如果一個拉闊爾族人獵過老虎,他就能在房簷上放一隻老虎的木雕;如果他獵過豹子,那就可以放一隻豹子的。小姑娘,我的房簷上,不知你進來時候留意沒有,那是一隻龍。只有真正獵過龍的人才有資格在房簷上放龍的雕像。”薩託說。
我點頭,有點敷衍,但薩託已經驕傲地笑了起來。“你夠細心。我還聽說你還是潘森在聯盟的觀眾。你知道他也殺過龍嗎?他也是我們拉闊爾部族最棒的勇士。”
我繼續點頭,這次是真心誠意,昨天晚上在潘森小屋我已經見到了房簷上的龍雕。更何況對聯盟所有人而言,這個漢子根本無需靠一條龍來證明自己,我們早都領教過。我寫了紙條給薩託表示感謝。雖然沒找到東西,也沒聽成想聽的故事。
“有時間再來,再來。”薩託說,他把我們送到屋門口。
這個上了年紀的拉闊爾族探險者,他因為腿傷已經無法再離開巨神峰,而年輕人不喜歡聽他念叨他的過去。我們的拜訪讓他興奮不已,他甚至不想停下來。
他是個值得尊敬的人。我向他揮揮手,他笑著回應。而後我跟著潘森與蕾歐娜向另一個方向走去。該去找長老了,我得恢復自己的性別。
拉闊爾族的長老,要是一直還沒變的話,應該是叫亞甘。在聯盟時我聽潘森提起過。他是部族中最年長的那一個,但當上長老倒不是因為年齡。另外,他年輕時同樣也是狩過龍的勇士。
我們又走了好半天。路不遠,但這次潘森明顯放慢了腳步。天已經大亮,上午時間,抄長矛比劃的拉闊爾族人多了許多,隨處可見幾個人湊一起對打,而且是真刀實槍的幹。矛,劍,盾,刀,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