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地笑了笑,道:“去找屠刀,越重越好,當然,也別忘記買兩件冬天穿的棉襖。”
十七轉頭看了眼大牛,痛快地點了點頭,而後兩人便匆匆出門去了。
這大半夜的,屠刀還真不好找,這才是初秋的光景,市面上冬天穿的綿襖也不見。
十七和大牛兩人,在S市的街頭奔波了兩個小時,總算弄到了兩把屠刀,三件棉襖。
刀,是屠夫用的刀,而且是剁骨頭用的,那闊而且重的刀身,鋒利的刀鋒,讓人看起來就有點發毛!
棉襖十七和大牛兩人已經穿在了身上,雖然這樣會導致他們行動不太利索,但他們原本就不是高手,談不上什麼利索不利索,只需要他們一刀砍不死他們,而他們能一刀砍死別人,這就足夠!
“蕭哥,那綿襖,你為什麼不穿上?”十七見王蕭沒有穿綿襖,疑惑地問了一句。
做為一個高手,那講究的就是殺人,而不是考慮如何不讓人殺死!王蕭淡淡地笑了笑,道:“我不穿綿襖,為的就是到時候能多殺幾個人。”
王蕭說的話十七不可能會懷疑,他點了點頭,急道:“什麼時候動身?”
“今天晚上十二點,藍威會在郊外雁過山下的國道上等我們。”王蕭捏了捏下巴,“現在差不多是十點,十一點的時候出發,嗯,十七,你的計程車還在嗎?”
“在,那車我本來是要送給大牛的,不過這傢伙不信我,不但沒有把車賣掉,還給我開了回來。”
王蕭點了點頭,道:“別想太多,休息一小時,等見到藍威的時候,你們兩人無論如何,別離開我左右。”
今天晚上很可能是一場血雨腥風,王蕭也很可能因為今天晚上的事情,卷人S市的黑道之中,不過他沒有多想!有些時候,在做一件必須做的事情的時候,根本不需要過多地考慮後果。
王蕭的表情很平靜,嘴角一直掛著若有若無的微笑。
十七和大牛兩個,則有點激動和興奮,或許,他們並沒有想過,今天晚上的事情會和死亡搭上關係吧!
十一點的時候,王蕭和十七大牛三人,已經上了十七的計程車,直奔S市郊外雁過山下的國道而去。
S市是中原最繁華的幾個大城市之一,雖然夜已經很深,但大街上的燈火依舊輝煌,來來往往的車輛和行人依舊。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大都市裡面的夜生活早已經變的很流行。
十七的駕駛技術不是一般的好,一輛毫不起眼的計程車靈巧地在眾多的車輛中穿越而過,差不多四十分鐘的光景,車子已經進入藍威所說的國道。
十二點的時候,王蕭三人已經來到了雁過山腳下。
雁過山,方圓數十里,茂密的樹木繁雜地扎落在海拔並不是很高的土地上。月明星稀,初秋的微風輕輕拂過,似乎不忍打亂夜色之下雁過山應有的靜謐和溫柔。
王蕭剛剛到達雁過山,身上的電話便響了起來,不消說,這電話肯定是藍威打的。
“你來了,沒有報警,這很好,車子繼續朝前面開一分鐘,你應該可以再見到王思思最後一面。”
王蕭掛了電話,衝十七點了點頭,淡淡道:“繼續開,一分鐘後下車。”
十七點了點頭,沒有回答,直到這個時候,他突然感覺到身上的綿襖,似乎抵禦不了初秋的清涼。
車子朝前面開了一小會兒,在車燈的照耀之下,十七分明瞧見,國道上面,黑壓壓地擠滿了人。
車子停下之後,王蕭散漫地下車朝人群走去,十七和大牛,緊緊地跟在他的身後。
十七和大牛的步伐很沉,但依舊在一步步前進!
在距離人群還有十來米的時候,人群中有人開口,幽幽道:“站住,再上前的話我會很害怕!”
說話的是藍威風,雖然王蕭看不清楚藍威的表情,不過他相信藍威一定很得意。
藍威確實很得意,他見王蕭三人已經住身,接著道:“哥們,你很牛,可是牛頓也很牛,他已經死了!”
王蕭沒有廢話,淡淡道:“王思思呢?”
不等藍威回答,一嬌潤但有充滿怨恨的女聲響起,道:“王蕭,你這個流氓,為什麼不去死?”
今天晚上,藍妮似乎不應該來!王蕭輕嘆了口氣,頓了頓,突然燦爛地笑了笑,道:“我長的這麼帥,活著可以為地球上的美化做點貢獻。”
藍妮冷‘哼’了聲,道:“你認為你講的笑話很可笑?你有沒有想過,你馬上就會變成一個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