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芒現在每次出行都帶著葉刀,李小娜和李秋水出行則帶著女保鏢,倒是牛春和高秀玲從來都不需要保鏢,也沒有人會去算計他們。
劉芒帶保鏢是因為他得罪的人不少,而李小娜和李秋水則是因為他得罪了不少的人,而她們也太過美麗炫目,容易讓人生出不良企圖。
今天有兩個保鏢隨行,是葉刀和一個女孩兒,兩個人都穿著普通的衣服,不遠不近跟在劉芒四人身後。
高秀玲和李小娜拉著手走進了一家服裝店,劉芒和牛春跟了進去,兩個人都是苦笑,知道今晚上八成要辛苦自己的腳了。
這家服裝店賣的是名牌女裝,每一件的價格都在伍佰元以上,照理說春城這樣的地方沒有多少人能消費得起動輒上千的衣服,可是偏偏這裡的生意還很火爆,從這裡也就能理解為什麼愛登堡裡的名牌運動服裝為什麼會賣的那麼好了,因為本地人多半非常虛榮,喜歡裝有錢,也可以好聽些說是愛美,是視金錢如無物。
說實話,劉芒和牛春都不喜歡能花錢的女孩子,就算他們有錢也是一樣,好在兩個女孩都不是那種型別,她們只不過是喜歡溜達喜歡看看而已,至於她們身上的名牌衣服,大多是江可兒聶青蚨或者盛欣然江心藍她們送的,彼此關係也好,人家都是小富婆,倒是也能安心接受,不過偶爾她們也會請客,要不然也說不過去。
高秀玲此刻身上這一條衣服價值在一萬左右,加上首飾鞋子將近兩萬,李小娜的全身下來可就貴了,沒有七萬打不住。
同樣是住在一起的,同樣是朋友,諸女給李小娜買衣服的時候總是禁不住要買的好一些,因為她非常討人喜歡,打扮她很有成就感,還有她是劉芒的女朋友,劉芒給她們幫的忙可不少,所以不能不著重對待。
“韓哥,我喜歡那件衣服。”
一個嬌滴滴的聲音在劉芒旁邊響起,此刻李小娜剛試過一件衣服,不合適又換了回去,剛剛走出試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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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件啊,寶貝兒?”一個微微沙啞的男聲響起,聲音中有著說不出來的輕浮。
“就是那個小妞兒身上穿的那件了。”
“哦,哈哈,我倒是更喜歡她的身子。”
劉芒陡然間回過頭去,看著說話的男女,男人三十左右,穿著棕色皮衣,身材高大,身旁是個十八九歲的美女,兩個人眼神不正,身後跟著兩個男人,應該是保鏢。
“喂,小妞兒,把衣服脫下來,衣服給我,人歸我們韓哥了!”那個美女說道,物件顯然是李小娜。
李小娜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嘴巴放乾淨點,野雞!”
劉芒很少聽到李小娜罵人,沒想到罵起來還挺犀利的,那個女孩兒確實像野雞。
“你他媽的敢罵我,我抽死你。”
野雞還沒有走到李小娜身前,牛春就一腳撩了過去,都沒用力,那野雞就仰面朝天噗通一聲倒了,把旁邊的衣服架子也給帶倒了好幾個,犀稀里嘩啦一片混亂。
韓哥罵道:“麻痺,敢動我馬子,找死。”
他的話音未落,就捱了一拳頭,接著李小娜的女保鏢噼裡啪啦一連串攻擊,他躺下了,那兩個保鏢已經給葉刀撂倒。
牛春打了個電話,不到三分鐘,就有巡警過來把人帶走了,對劉芒他們都是客客氣氣的,劉芒的大名且不說,現在牛春的名號在春城也很響了,在劉芒有意的培養下,他和陳尚等人都非常熟悉,和陳正道他們也認識,他為人又豪爽實在,人緣很好,說句話辦件事兒都不費勁兒。
劉芒問店長有沒有損失,店長連忙說沒有,其實從劉芒他們一進來,她就認出劉芒是愛登堡的老闆,也是金石建材的老闆,金石裝置的老闆…一個可以把太子黨都幹廢的傳奇人物,雖然才十六七歲,但已經是仙水的驕傲和傳奇了。
劉芒看了一下好像有幾件衣服壞了,就讓把那幾件衣服包起來帶走,他按照原價付款。
一個戴著眼鏡的少年好奇的問漂亮的店長:“問一下,剛才那人是誰啊,好像很牛的樣子,是不是太子黨啊?”
店長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感覺他不像是壞人,而且還是個小孩,就說:“他是劉芒啊,經常上電視的,他不是太子黨,只是個農村小孩,但是他白手起家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資產過億,他現在還是個學生,但…”
但什麼店長沒有繼續說,因為那個少年已經急匆匆走了,好像是去追人了。店長想他是去追劉芒他們嗎?剛才那個叫小娜的女孩兒應該是他的女朋友吧,真漂亮,比那些什麼明星